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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学生申请

一、申请人须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中午12:00之前,在清华大学港澳台研究生网上申请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完成在线申请,包括:在线填报申请信息,在线支付报名费,上传申请材料。

 

二、申请系统中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2)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3)学位证书扫描件: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zwfw.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http://www.chinadegrees.cn/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成绩单扫描件:申请硕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申请博士生的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及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申请人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份专家推荐书: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提供的推荐书。推荐人在申请系统中在线完成推荐书,书面版推荐书在系统申请阶段暂且无需邮寄。

(6)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申请项目对外语水平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项目招生简章或招生说明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申请人可提供外语水平证明供院系审核参考,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7)申请项目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申请人将在综合考核环节(一般为次年3-4月)开始前,提交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两封专家推荐书等),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三、费用及住宿标准:

(1) 我院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与2021年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

(2) 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住宿费,全日制研究生医疗政策与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同类专业研究生相同,其他费用自理。

(3) 学生住宿由深圳大学城后勤管理公司统一管理,一般为三人间,2020年录取的硕士生每人每学年住宿费约为1000元,2021年住宿标准将在入学时另行通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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