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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取消论文盲审

近日,有专家学者在中国科学报发表《博士生论文答辩亟待破除盲审“桎梏”》一文,建议:逐步取消论文盲审。

原文写道:“答辩前盲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但在实际操作中,其有效性和公正性备受质疑。因此,有必要逐步取消答辩前的盲审环节,让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回归‘本真’,让博士生摆脱形式规范和评审程序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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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科学网

近年来,关于博士论文答辩前盲审的争议愈发激烈。越来越多的硕博生被论文盲审卡在毕业大关,有人不得不延迟毕业;而论文方向与盲审专家研究领域的错配导致的“误判”、申诉机制的不畅等,都使毕业年级学子如临大敌。论文盲审,究竟该不该取消?

其来有自

盲审,也称为“双盲”评审,主要用于评估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的质量。这种评价方式通过隐匿作者和评审人信息的方式进行,旨在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我国学位论文盲审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借鉴于西方学术期刊的匿名评审模式,最先涉及的对象是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1995年开始探索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2002年,北京大学公布《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和导师在答辩中回避评议制度的实施原则》,开创了匿名评审制度设计的先河。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及《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对“健全学位论文评阅制度”特别强调:“论文评阅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外单位同行专家参与,加强匿名评阅等适合本单位实际的论文评阅制度建设。”

自此,双向匿名评审模式在我国博士生培养高校中逐渐扩散开来。如南京大学自2014年起,对博士学位论文实行答辩前盲审抽查制度,一年分四个批次进行。

后来,盲审实施的范围逐渐扩大,从博士学位论文扩展到硕士学位论文,从部分论文盲审变为100%盲审。2019年7月15日,深圳大学发布关于建立学院(部)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制度的通知,声称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全部施行盲审。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张颂昀等学者认为,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措施,盲审制度的兴起一是源于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张引发的质量危机。二为了排除一切非学术性因素,尤其是人情因素对学位论文评审的干扰,提高评审质量。

短板渐显

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盲审机制的缺点逐渐显露。

王战军教授指出, 2017年至2021年我国博士生延期毕业的比例从39.7%升至49.4%,而学位论文盲审是导致延毕的因素之一。某985高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表明,任何一轮盲审中出现“ABB”及以下的评阅结果都将影响到研究生的毕业进程。这让本就难以通过的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雪上加霜。

盲审之下,误判难消。 盲审制度虽然作为一种提高学术公正性的措施,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失灵”的情况。其中论文选题方向与盲审专家研究领域的“错配”,是造成“失灵”的原因之一。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胡安宁教授指出,挑选盲审专家的其中一种来源是利用教育部已有的专家数据库进行库内随机选择。但专家库匹配的精准度低,无法照顾更为精细的学科分类和新发展研究方向,易使论文分配到不合适的专家手中。据报道,北京某医科院校博士研究生的论文在第一次盲审时被盲审专家给了12分,作者第二次盲审时将关键词改为了神经系统肿瘤相关,最终盲审结果为94分。

同时, 匿名评审的评价结果更具主观性。今年5月,武汉大学社会学院一教授在社交媒体发文,声称他学生的博士论文遭到匿名评审专家“恶意评审”,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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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新浪微博

此外,在盲审模式下,由于申诉机制不畅,学生群体的救济途径面临缺失。一般来说,盲审往往被视为高校的内部学术性事务,高校普遍允许学生对盲审结果进行申诉。然而,有的要求较高、限制条件较多,如规定评审结果达到多少分以上才能申请复评,再加上申请申诉的手续特别繁杂,耗时比较久,走完流程后基本与延毕无异。在盲审工作涉及的学校、导师、盲审专家、学生多方主体中,学生相对处于弱势地位。

改革在路上

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实行盲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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