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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2023年招收国际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申请资格

申请者须为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还须提供无中国户籍证明。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 应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 应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境外高校所获学位证书原则上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我院可招收本科学历国际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除了满足清华大学统一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 本科GPA不低于3.5/4,或本科平均分数不低于B+或85/100分;2.有汉语水平要求的需达到HSK4级195分及以上,无中文要求的可免交HSK成绩;3.英语非母语申请者的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5 分。

申请者应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清华大学规章制度。

针对不同语言授课的项目申请者,需参考各专业目录的申请条件或招生说明。有部分项目无中文要求,具体请参考专业目录。

申请者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包括学校和申请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申请条件),因不符合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项目

我院目前有20个博士学位项目及31个硕士学位项目对国际生开放申请,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说明请详见国际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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