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职位见《深圳市坪山区区属事业单位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职位所需条件的人员,须于2023年9月4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9月4日10:00至9月8日17:00完成报名。考生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