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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笔试(上机)+面试方式。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30%,即复试人数为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30%。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生源不足130%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相应学科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都可参加复试。

(一)复试范围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招生计划数21人(含推免1人),进入复试考生人数26人。计算方法:20x130%=26。

085405软件工程专业(全日制)招生计划数35(含推免2人)人,进入复试考生人数43人。计算方法:33x130%=42.9(四舍五入)。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1人,不计入学院招生计划数。

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我校允许导师跨专业招生,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分布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各单位在085405软件工程专业的招生名额分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32名,理学院1名。考生复试前须确定第一、第二意向导师所在单位,复试后按综合总成绩排名和填报意向进行录取。

085405软件工程专业(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5人。进入复试考生人数5人。

以上为本院招生名额,如学校相关政策有调整,则另行公布。

 

(二)复试名单

请参考附件1。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材料清单请参考附件2。

审查方式:线下(现场)审查

证件或材料须按编号顺序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学院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审查时间:3月31日-4月2日(若复试前查出材料存在违规行为,取消复试资格;若复试中或复试后查出材料存在违规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凡证件不齐、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

(四)复试日程安排

(五)复试内容及分数

复试以线下笔试(上机)(50%)+线下面试方式(50%)进行。线下笔试(上机)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英语应用能力考核(读、写)(10%);面试内容主要包含综合能力考核(40%)、英语应用能力考核(听、说)(10%)。上机考核复试科目如下: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复试科目:《数据库与软件工程综合》(含英语水平测试)

085405软件工程复试科目:《数据结构》(含英语水平测试)

①英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查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②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通过考生上机考核操作完成。

③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科研潜力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主要通过考生进行个人汇报及复试专家提问完成。个人汇报主要介绍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

每位考生的线下笔试(上机)时间为2小时,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综合能力考核15分钟,英语应用能力(听、说)5分钟。

(六)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请参考附件3。

符合特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31日前通过邮件(csxkb@hainanu.edu.cn) 报备,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备者,视为放弃特殊加分申请资格。

二、调剂

2023年学院各专业不进行调剂录取,如相关政策有调整,则另行公布。

三、体检

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组成,考生的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①  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根据考试科目数量、统考科目分值,初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5;

②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但加试单科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国家二区相应学科的单科分数线。

(2)综合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计入综合总成绩的初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初试总成绩相同,按初试的统考数学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同,则按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于复试结束三天后对考生公开综合总成绩及排名。

(4)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参加夏令营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一志愿报考我学院与夏令营考核通过相同专业时,进入我院复试名单后,按照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优先;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招生计划数大于上线人数),如对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录取决定,须提供三分之二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签名的书面说明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同意)。

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议及投诉电话

电话:0898-662797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招生办)

0898-66251735(学校招生办)

QQ交流群:130799106(仅限考生本人加入,需验证入群)

复试相关未尽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0898-66279705。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2: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清单

附件3:加分政策

 

 

海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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