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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浙江省口腔医院)是浙江省唯一一家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参照),是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口腔质控中心、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口腔全科质量控制中心、浙江省口腔卫生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正畸中心、浙江省口腔种植技术指导中心、浙江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单位,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是浙江省口腔医学重点培育专科建设医院,是浙江省口腔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者。

目前,医院形成了多院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现有4个院区,分布于杭州各城区。多院区拥有牙科综合治疗台600余张,核定床位120张,年门诊量70余万;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牙体牙髓科),浙江省重点学科1个(口腔临床医学)、浙江省医学重点创新学科1个(口腔修复学);拥有国家虚拟仿真实验室分中心、教育部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分中心、国家药物/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中心、浙江省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口腔生物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口腔生物材料与器械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同时,医院聚焦口腔罕见病、数字化等,整合多学科优势设立口腔内科中心、数字化中心、舒适化诊疗中心,有效缓解群众在口腔健康领域的“就医难”问题,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一、基地介绍

浙大口腔于2011年成为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第一批)培训基地,2014年成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第一批)培训基地。2021年入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浙江省唯一入选的口腔住培基地)。基地始终秉承“以专业换信任、以创新求发展”的理念,力求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科研、教学能力的优秀口腔临床医师。   

(一)教学条件

医院拥有省级口腔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技能中心,配备目前最先进的口腔临床虚拟仿真教学器械。建立口腔数字化虚拟与现实教学实验室,包括Simodont 数字化虚拟仿真牙医培训系统、口腔教学显微镜、口腔技能训练及实时评估系统、三维虚拟及红外定位技术等,构建了虚拟现实-数字仿真-机器人三位一体的全新教学模式,保障住院医师日常临床技能的训练所需。

(二)师资队伍

浙大口腔拥有一支由院士指导,国家杰青、长江学者、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为代表的高水平口腔专家队伍。现有住培带教师资184人,其中高级职称66人。博士生导师24人,硕士生导师62人,住培导师96人,为住院医师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指导。

(三)培养模式

根据多年的临床教学经验,浙大口腔逐渐摸索出符合口腔医学专业特色,具有实践性、操作性、互动性的TSDF培养模式,分层分级安排轮转计划,对所有住院医师实行同质化教学,无缝衔接院校教育;构建了覆盖全培训周期、数字赋能的立体网络管理培训体系,通过与医院HIS等系统互联互通,落实以病例为核心的过程化管理;借助学科特色,通过以住培导师为主、多导师合作与人体系,落实“口腔全科+X”复合型人才培养。

浙大口腔定期开展小讲课、疑难病例讨论、椅旁带教、教学查房等教学活动,每年选派优秀住培医生参加住院医师操作技能演练、病例汇报等大赛,通过多元化的教学形式丰富住院医师的学习生活,为住院医师搭建展示自我、互相切磋、勇攀高峰的平台,以赛促培,持续提升住院医师培训质量。

(四)待遇保障

医院每年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住院医师规培》(2014年9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发布)、《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56号)及各级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使用相关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经费。并建立医院自有资金住培专项经费账户,用于住培师资培训、师资绩效发放、住院医师补贴、评奖评优奖励等。培训对象待遇如下:

1. 基本待遇

人员类别/补贴类别

外单位委培对象

本院送培对象

社会培训对象

专硕研究生

中央财政补贴(元/月)

1667

1667

1667

/

浙江省财政补贴(元/月)

833.33

833.33

833.33

/

医院补贴(元/月)

住宿、伙食补贴

800

800

800

/

基本工资

委派单位发放

按人事规定发放

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

/

五险一金

/

跨院区交通补贴

/

/

/

按照考勤发放一定补贴

餐补

/

/

/

2. 值班补贴:有医师资格的培训对象参与值班,发放一定值班补贴。

3. 社会培训对象与医院签订培训协议,按国家相关政策发放待遇,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4. 外单位委培对象与委派单位、浙大口腔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关系不变,学员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不予留用。

5.医院严格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在我院就业的结业学员,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其他保障

浙大口腔不仅重视培养学员的临床实践能力,也为全院师生搭建临床经验及学术交流平台,开展学术系列活动,培养临床思维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总院开放图书馆、健身房、食堂,并根据职工的不同年龄结构、特点和爱好,组建了篮球、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合唱队、舞艺社等社团。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英语训练营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住院医师精神文化生活。

二、招生简章

(一)招收计划

2023年浙大口腔拟招收口腔全科住培学员110人。

(二)招收对象要求

1. 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5+3”模式)。

2. 通过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已被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招收的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

3. 其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参加培训的人员。

4. 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单位人身份的培训对象。

(三)报名流程

1. 信息录入、志愿填报和审核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0:00至7月30日24:00

(2) 网上报名: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https://zjyxjy.wsjkw.zj.gov.cn/),先进行“学员注册”,再登录进入“学员信息维护”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每个学员可填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国家基地及其协同医院。

备注:第一志愿请填写“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本基地仅招收第一志愿填报报考学员,不接受调剂。

2. 招收录取

(1)基地考核

报名学员请使用钉钉扫码,加入2023年浙大口腔住培招生群。入群后请备注姓名。基地对符合我院报考要求的人员将组织招录考核,择优录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招录时间

提前批招录时间:8月10日至8月12日每日8:00-18:00(仅面向山区海岛县住院医师)

第一志愿招录时间:8月13日至8月15日每日8:00-18:00

(3)招收公示

省卫生健康委在招收录取全部完成后,将公示招收学员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4)结果查询

申请培训学员可在公示期后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对录取结果进行查询。

(四)培训报到

新招收学员应在9月1日前进入基地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219927

联系人:干老师、卢老师

医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166号科教部本科与毕业后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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