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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科2024年“申请

为做好法学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现制定法学学科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法学院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法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报考。

(二)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含)以上;②专业英语四级/八级成绩60分(含)以上;③雅思成绩(IELTS)5.5分(含)以上;④TOEFL成绩80分(含)以上;⑤其他能证明自身英语水平的材料。

(三)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需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1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 。

(四)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

(五)2024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共建研究院的合作导师,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招收少量定向博士研究生。

除以上合作导师和专项计划外,申请我院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一项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相关学术论文;在学校规定的A-级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1.2的A-及以上期刊。

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唯一通讯作者且取得第一作者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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