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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及以后研究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特别注意:全体在读研究生(包括2021级及以前)也可以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浙工大〔2022〕20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创新成果要求,具体实施情况按学院规定执行。

二、请各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三、研究生学位申请

(一)学位论文送审

1.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并汇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供研究生院抽查。

2.研究生秘书务必将导师信息录入新系统,进入“导师管理”-“研究生导师指定应用”模块进行确认(特别注意:不要遗漏专业学位导师信息,若导师存在交叉学院的情况,请学院间沟通后及时录入)。

3.申请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请于2024年4月10日8:00至2024年4月14日17: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特别强调:研究生在提交申请时,系统会自动校验是否已通过毕业学分审核。故请各相关学院在系统中提前做好学生的毕业学分审查工作(培养管理一>毕业管理一>毕业学分审查管理进入,依据培养方案中的学分要求进行审核),以便确保学生能够按期提交申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拟毕业研究生和导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具体通知和时间安排表)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直接登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fw.zjut.edu.cn/),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

(2)点击“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进行申请;

(3)核对“学生信息”栏内容(若导师信息等有误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学位论文信息”栏各项内容,并在“附件信息”栏上传学位论文。

(4)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若未完成填报,可先点击“保存”,完成后再“提交”)。

(二)论文归档和学位数据上报

在学院上报学位授予材料后20天内(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21日)研究生需将归档学位论文在“论文归档”栏上传、学位数据在“学位数据上报”栏完成上报。

请先归档再上报学位数据!!!

1.归档要经过导师审核和学院审核;

2.归档默认上传的是论文的pdf版本(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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