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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各学院(系):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与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请教师通过“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系统,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在完善个人信息后,可提交招生资格申请,由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系统入口为“浙大服务平台”-“填表中心”-“导师资格审核”),并在系统相应栏目中签署具体意见。二、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则学院(系)可按照65号文件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及学院(系)实施细则要求,对导师的履职能力进行年度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统一归档;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三、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包括绿色通道及各类人才引进时确认的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第一次申请招生资格时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四、因学校人事处自2016年起职务评审时不再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新晋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讲师等职称但未确认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须由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申请,系统将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进行审核确认。五、兼职(任)教授需先通过所在学院进行“统一身份认证”申请,然后按照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流程进行操作。各学院(系)、各学部在审核兼职(任)教授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须审查其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已过聘任期限或来校工作时间少于2个月的不得受理。兼职(任)教授、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时,还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教授。兼职(任)教授聘书、聘任协议书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六、浙大城市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师可申请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时须落实一名具有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合作导师,由教师本人分别向所在单位的科研部(科研处)提出申请,科研部(科研处)审核同意后,由2个单位相关部门在浙江大学OA系统中为教师开通统一身份认证,并于5月28日前统一将本单位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教师名单报送至浙江大学学科建设处(不接受教师单独申请)。教师凭浙江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必须将相关书面申请材料报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系)研究生科。浙大城市学院联系电话:88285065,联系人:翁鹏耀,邮箱:wengpy@zucc.edu.cn;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系电话:0574-88130077,联系人:黄群赞,邮箱hqz@nbt.edu.cn。七、系统会在后台审核教师的岗位类别、学生数、在岗情况等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学院(系)或学部无法统一归档,须由学院(系)通知教师本人上网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申请。八、申请电子信息等八大类别及工程管理、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在系统申请之后,由教师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审核并报送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工程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九、医学院附属医院教师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具体要求和流程由医学院统一发布,具体请与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联系方式:张莎,88208115,shasha121@zju.edu.cn。十、申请及确认工作日程安排:1、5月21日~6月4日: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公布定量标准、确认工作程序;系统开放,教师自由申请。2、6月28日前:学院(系)、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审核工作。十一、其他:1、各学院(系)、各学部要做好初次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教师的申请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浙大党办〔2011〕11号)的精神,《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归档需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档案馆,一份交至玉泉校区行政楼513干部人事档案室。2、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系)秘书无法统一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3、教师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学校信息技术中心:87951669)。往年已申请过招生资格的兼职导师,可通过原导师管理系统的账号(密码同账号)登录新系统。4、校内各独立研究机构教师如果符合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条件,请通过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系)进行申报。5、学院(系)及学科、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此项工作应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关,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性。6、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详见下表。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处联系,联系邮箱:wangqiqi@zju.edu.cn。研究生科联系方式编号院系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E-MAIL01经济学院范良辉88981625flh@zju.edu.cn02光华法学院李冬雪86592771lidongxue@zju.edu.cn03教育学院苏 洁88273714sujieangela@zju.edu.cn04人文学院高 晖88273199rwbksk1@zju.edu.cn05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傅利琴88206251flq@zju.edu.cn07生命科学学院陈 晖88206488sinohui84@zju.edu.cn10电气工程学院金若君87951691eegrs@zju.edu.cn12建筑工程学院路琳琳88208680linlinlu@zju.edu.cn13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冯水娟88982192shjfeng@zju.edu.cn14环境与资源学院武秀梅88982448hz-yjsk@zju.edu.cn15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黄运操87951585huacow@zju.edu.cn16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张 颖88982352zhyzhy@zju.edu.cn17动物科学学院朱 华88982326hzhu@zju.edu.cn18医学院马振秋88208122m05mazhenqiu@zju.edu.cn19药学院黄佩芳88208418huangpf@zju.edu.cn20管理学院朱纪平88206823jpzhu@zju.edu.cn  MBA中心王小毅88206548kevinwxy@zju.edu.cn  EMBA中心窦军生88273171jsdou@zju.edu.cn2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陈 丹87952410danchen@zju.edu.cn22公共管理学院邵 明56662026xxzy@zju.edu.cn  MPA/MSW教育中心冯 军56662018fjun@zju.edu.cn23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兰 斓87075326yoyolan@zju.edu.cn24航空航天学院朱燕君87952899zhuyanjun@zju.edu.cn25机械工程学院宋晓云87951931songxy@zju.edu.cn2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陈 洁87952876msecj@zju.edu.cn27能源工程学院王咨元87951008wangziyuan@zju.edu.cn28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王盎然87951502zwt@zju.edu.cn29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任意然87953142renyr@zju.edu.cn30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赵 瑛87951869zhaoying@zju.edu.cn31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刘 晶87951572liujing1002@zju.edu.cn41微纳电子学院张守起82990603zhangshouqi@zju.edu.cn32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于 玲87951921yuling@zju.edu.cn33马克思主义学院徐 珂882731650019639@zju.edu.cn34海洋学院袁雯静0580-2092889hzczywj@zju.edu.cn35数学科学学院张 茜879538340919012@zju.edu.cn36物理学系郑丽玲87953304phyzll@zju.edu.cn37化学系黄珍珍87951352huangzhenzhen@zju.edu.cn38地球科学学院姜俊辉879513360017516@zju.edu.cn39心理与行为科学系崔伟荣88273068cuiwr@zju.edu.cn40艺术与考古学院蒋 璐88273418jianglu@zju.edu.cn  学科建设处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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