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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关于通过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在济宁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山东省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10日9时至12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济宁市无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不办理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申请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拟在济宁市申请的人员,请于7月17日、18日到济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进行现场审核,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因已实现无纸化审核,无需提供证件照片。

(四)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

三、证书颁发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将在济宁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和“法治济宁”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537)7710076   7710078

 

                                         济宁市司法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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