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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线上预约领证时间

请领证人员即日起至5月5日前通过“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底端点击“业务应用”—“业务办理”—“证书领取”—“领证预约”或通过广州市司法局官网首页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证书领取网上预约”栏目,进行“领证预约”,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及验证码登录,选择领证日期及具体时段后提交完成证书领取网上预约,预约成功系统界面将显示预约序号、姓名、预约时间、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等信息。注意:预约提交成功后原则上不可更改时间。

具体操作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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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询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

为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预约成功后及时截图或通过“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业务应用”—“业务办理”—“证书领取”—“编号查询”,输入证件号码查询证书编号及对应的发证组别(截图备用)。

(三)现场需提交材料

1.  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2.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原件;

3.  以手机登录或截屏方式向工作人员出示姓名、预约时间、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信息。

(四)现场办理流程

1. 领证人员按网上预约时间到现场,提前准备好绿色粤康码(穗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备查,现场扫描“健康通行登记码”并经测量体温正常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到二楼大厅取号(按预约或查询反馈的发证组别取号)等候办理。

2. 领证人员将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并出示成功预约信息截图或查询界面。

3. 工作人员调取领证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信息供本人核对,同时审核、人脸比对领证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

4. 领证人员核对本人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

——信息正确,领证人员在手写屏用专用触控笔点选“信息正确”,并用正楷字体签名确认;

——信息有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

5. 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并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疫情期间,请佩戴好口罩,入场前请按要求测量体温、现场扫描“健康通行登记码”、出示绿色粤康码(穗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等,同时出示预约截图,便于工作人员查看是否属于该时段已预约人员,一切正常方可进场。

特别提醒:请外省(市)来广州领证的人员,务必提前通过国务院“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小程序(操作如下图)查阅来(返)穗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规定,并主动按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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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请领证人员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领证,因疫情防控需要,非预约时间段一律不得入场。入场后请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安排办理手续,办理结束请尽快离场。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请领证人员现场配合短暂摘脱口罩供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4. 如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取证书的,无需进行领证预约操作,只需进行“编号查询”并将查询反馈的“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信息页面截图保存(如下图)。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工作结束后,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致电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020-83324608)预约领取,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将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安排时间发放。届时领证人员仍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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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通过“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业务应用”—“业务办理”—“信息维护”或通过广州市司法局官网首页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信息维护”栏目,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信息,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首次登录信息维护系统无需密码),后续如个人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平台更新维护个人信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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