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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司法局关于发放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工作部署,现就南京市发放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统一批次)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司法部审核认定的人员(含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及因证书遗失或损毁而于该批次在南京市办理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为确保证书发放平稳有序,本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按照如下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办理。

(一)集中发放

1.集中发放时间: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3月22日之前未能领取的,可于3月25日至3月29日继续在下述集中发放地点领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集中发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16楼(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中心)。

3.证书领取方式:实行“网上预约和现场发放”的方式。

申领人可于3月13日起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下的【法律职业资格认定】(https://zwfw.12348.gov.cn/zheng/login?color=complete)进行预约(预约的现场领取时间应在上述集中发放时间内),并按所预约的时间至中心窗口现场领取证书。

申领人请在上述集中发放时间内按所预约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本人前往上述集中发放地点现场取号(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经核对与证书信息一致,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领取。

4.证书集中发放咨询:025-83226021。

(二)延迟发放

在集中发放时间内无法本人领取证书的人员,我局将代为保管其证书,可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并按如下时间、地点和方式领取证书。

1.延迟发放时间:2024年4月1日之后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延迟发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4窗口(市司法局)。

3.证书领取方式:申领人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并在上述延迟发放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本人前往上述延迟发放地点现场取号(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经核对与证书信息一致,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领取。

4.证书延迟发放咨询:025-68505254。

三、领证要求

1.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司法行政机关将现场核对申领人身份信息。为有效核实证书信息和确保证书的安全,证书不得代领,不提供邮寄服务。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登记。

2.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应携带并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经现场扫描读取居民身份证信息和电子签名确认。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申领人如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查询或使用授予资格信息,可通过登录司法部官网查询授予资格人员名单,也可通过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证书影印件的,可先自助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证书编号,然后致电进行登记,经我局工作人员确认后,将在后期(4月1日之后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代为转发证书扫描件电子档。

南京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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