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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单2018.11[1]}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A.扩大解释B.类推解释C.限制解释D.文理解释1.〔答案〕A〔考点〕刑法的解释分类〔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单2018.12[2]}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2.〔答案〕D〔考点〕单位犯罪〔解析〕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排除A项。外国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符合我国管辖的同样适用,排除B项。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不同,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故C表述不正确。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故选D项。{单2018.13[3]}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A.放火罪B.虐待罪C.危险驾驶罪D食品监管渎职罪3.〔答案〕D〔考点〕犯罪的主观方面〔解析〕食品监管渎职罪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故意或过失,而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主观只能表现为故意。故本题选D。{单2018.14[4]}4.甲破解了张某的股票账户密码,偷偷登录其账户买卖股票“练手”,案发时造成张某股票账户资金亏损15万元。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盗窃罪B.非法经营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4.〔答案〕C〔考点〕故意毁坏财物罪〔解析〕偷偷登录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练手”,也不具有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不是非法经营的行为,排除B项。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甲侵入的是证券交易系统,不属于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排除D项(超纲罪名);甲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应该排除A选项。造成财产损失,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故选C项。(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可能更妥当,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情形,无此选项)。{单2018.15[5]}5.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由作为实行,也可以由不作为实行的是()。A.洗钱罪B.遗弃罪C.玩忽职守罪D.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5.〔答案〕C〔考点〕玩忽职守罪〔解析〕玩忽职守罪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工作中草率马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不履行属于不作为或者不正确履行职务属于作为,故C项正确。遗弃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属于纯正的不作为,排除BD项;洗钱罪属于作为犯罪,故排除A项。{单2018.16[6]}6.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井中,意图将其淹死,但事实上井中无水,结果张某摔死。这属于()。A.客体错误B.工具错误C.打击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6.〔答案〕D〔考点〕认识错误〔解析〕甲误把张某当作李某推入水井,属于对象错误而非客体错误,排除A项。甲意图将其淹死,但井中无水,结果被害人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故选D。{单2018.17[7]}7.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赵某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外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赵某猛追未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抢夺罪B.盗窃罪C.侵占罪D.抢劫罪7.〔答案〕A〔考点〕抢夺罪〔解析〕借用他人手机后,当面逃跑符合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故选A项。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相当的方法,不成成立抢劫罪,排除D项;临时借用他人手机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排除C项;不符合秘密窃取排除B项。{单2018.18[8]}8.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正确的是()。A.对于未成年犯罪不得适用罚金刑B.罚金的最低数额可由法官酌情确定C.一人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刑的应合并执行D.一人犯数罪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8.〔答案〕C【解析】《刑法》第69条第3款,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C项正确,D项错误。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1000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AB错误。{单2018.19[9]}9.乘客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地勤人员发现应急充气滑梯弹出后将飞机迫停。甲的行为应认定为()。A.破坏交通工具罪B.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C.重大飞行事故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9.〔答案〕D〔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BC项超纲,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B项错误。重大飞行事故罪是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C项错误。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并未对飞机本身实施破坏性手段,排除A项,D项正确。{单2018.20[10]}10.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是()。A.因宅基地纠纷将邻居家的电视机砸毁B.因感情纠纷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C.因债务纠纷率众人拿走债务人财物D.因医患纠纷将主治医生困在办公室10.〔答案〕B〔考点〕寻衅滋事罪〔解析〕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为了发泄情绪,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B项正确。ACD项都是有原行为,有具体针对目标,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为,排除。{单2018.21[11]}11.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A.甲市B.乙市C.丙市D.丁市11.〔答案〕C〔考点〕住所〔解析〕《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治病的除外。甲在丁市属于医院治病,D选项。甲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丙市,故选C项。{单2018.22[12]}12.甲将一部相机借给乙,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丁根据善意取得取得相机的所有权B.丁基于丙的交付取得相机的所有权C.丁在甲追认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D.丁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取得相机的所有权12.〔答案〕B〔考点〕动产交付与善意取得〔解析〕乙擅自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基于善意取得取得物权;丙又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属于有权处分,动产物权基于交付取得,不存在善意取得问题,故丁基于交付取得物权。B项正确。{单2018.23[13]}13.甲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时事性文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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