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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试考哪些科目?

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备吵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法律论、外国语、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仿州侍版社出版)。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3年(或以上)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迹姿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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