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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硕士论文发表要求

河海商学[2011] 2 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经2010 年12 月16 日第十届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 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商学院二0 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 的一个重要标志。考虑到商学院经济与管理类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和要求,经过商学院学位评 定分委员会讨论,对《河海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 中关于商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暂行规定。

1、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河海大学。

2、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研究生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若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 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

3、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其内容必须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第一,SCI、SSCI、A&HCI 期刊源论文,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经济 研究》、《管理世界》论文,1 篇; 第二,EI、ISTP、ISSHP 检索论文,2 篇(其中英文期刊源检索论文至少1 篇); 第三, CSSCI 检索源A 类期刊论文,3 篇。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第一,CSSCI 检索源A 类期刊论文,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论文,1 篇; 第二,CSSCI 检索源非A 类期刊论文,或EI、ISTP、ISSHP 检索会议论文,或《人大复印资料》 全文转载论文,合计2 篇; 第三,在CSSCI 之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管理学和 经济学期刊源论文,合计3 篇。

6、各类期刊的关系: CSSCI 检索源A 类期刊是指CSSCI 检索源期刊中《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 之外的管理学类排名前 20 的期刊、经济学类排名前30 的期刊和社会科学综合类排名前 20 的期刊; EI 英文期刊源检索论文1 篇相当于CSSCI 检索源A 类期刊论文2 篇,EI 中文期刊源检索论文 1 篇相当于CSSCI 检索源A 类期刊论文1 篇;EI 非期刊源检索论文1 篇相当于CSSCI 检索源 非A 类期刊论文1 篇;EI 非期刊源检索论文1 篇、CSSCI 检索源非A 类期刊论文1 篇相当于 CSSCI 检索源A 类期刊论1/2 篇。 CSSCI 检索源非A 类期刊论文、EI 非期刊源检索论文替代CSSCI 检索源A 类期刊论文每位研 究生限1 篇。

7、此规定从2011 级博士生、硕士研究生起开始执行。

8、商学院科技与学术办公室负责论文认定、登记并提交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办公室备核。

9、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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