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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00名)

2024年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新华区教体系统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结合新华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100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小学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幼儿园教师要求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应具有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4.本科及专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学籍的;

③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

⑤已被新华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⑥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⑧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

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⑨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⑩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工作有关公告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www.xinhuaqu.gov.cn)官网(该网站是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新华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xhqjtj)、新华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pdssxhqrsj)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24年6月21日9:00至2024年6月25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电脑端),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诚信报考承诺书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和上传本人清晰、完整、无变形证件照片,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成功后将无法修改。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方案及相关附件,应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2.报考学科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具体学科设置见附件1)。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报考成功人员须在2024年6月26日17: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时使用。

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除笔试考务费。在报名缴费完成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12:00)到新华区教体局(启蒙路中段)三楼“302室”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户(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扫描件均需彩色);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彩色)。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考生持续关注官网公告,按照公告要求时间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请根据报名网站指示进行操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完成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关闭后,将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发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7.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新华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新华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在本次招聘中只计一次,不进行累计。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按与拟招聘学科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若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人员与拟招聘学科人数比例低于3∶1,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A4纸):

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

②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专科人员无需提供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

③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④与报考学科、层次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

⑤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⑥海外留学人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⑦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⑧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报考语文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证);

⑨笔试准考证;

⑩其他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加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之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学科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学科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学科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和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和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按照体检递补的方法顺序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招录单位范围为新华区教体局所辖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本人选择确定设岗学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意愿学校岗位一旦选定不允许改动和相互调换。

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按人事代理相关程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通过择优遴选、逐步解决事业编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2190189

本《招聘公告》由新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5-4887388

附件:

1.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科目设置一览表

2.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3.新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平顶山市新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2024年平顶山市新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1-3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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