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函〔2023〕6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条件
1.我院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2.我院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3.河南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2021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 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 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3年3月15日 9:00—9:50
科目二:2023年3月15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www.hnjswlxy.cn) 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照片要求: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大小190K以内,宽290-300像素之间,高408-418像素之间)。账号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分配,具体账号分配情况待省教育厅审核完毕后另行通知。
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 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报名要求的教师填写《申请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名单》(附件3)于2023年1月14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hngxrsc@126.com,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2023年教师资格考试群,后续事宜会在群内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1: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申请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名单.xls
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