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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导师

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

及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导师队伍管理,促进研究生导师动态上岗,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拟组织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及2025年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和范围

1.考核及资格认定工作以《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方案》(校字〔2023〕46号)(附件1)为依据,各培养单位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4年导师考核及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2.本次硕士生导师考核和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已通过我校遴选的校内培养单位在职在岗的研究生导师和已通过我校遴选的校外培养单位在职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二、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1.考核内容包括教书育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3个方面。被考核导师须填写《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详情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考核材料统计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2.各培养单位应根据被考核者的工作实绩及自评情况进行评议,按招生学科(专业)对参加考核的导师进行排序,并将评议结果填入《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新乡医学院2024年研究生导师考核暨2025年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4)。各单位应对本次考核结果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各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学院对各培养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议,确定考核成绩并进行公示。

4.各培养单位请于6月21日前将材料(附件2~4)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0373-3831391,邮箱:xyyjs2020@163.com)。

三、考核结果及工作要求

1.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具备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2025年招收研究生。

3.无故不参加考核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4.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导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5.已离职人员不具备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6.2028年8月31日前退休的研究生导师,不足培养一届硕士生(3年)。本人提出要求,可参加本次考核,但原则上不具备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7.考核期内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履职达一年以上的导师原则上不参加考核。其他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者,需本人出具书面申请,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批,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8.在2个以上(含)培养单位指导有研究生的导师,均需参加相应单位组织的考核。

9.本次考核合格者,各单位在单位网站设置专栏公布导师信息。

 

联 系 人:常玉巧  张家魁

联系电话:0373-3831391

 

 

                                                    研究生学院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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