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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职改办<关于在全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院开始以上各类证书的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及换证申报审批表》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粘贴个人相片、身份证复印页》。

4、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各部门将以上材料收齐后于9月24日前统一交人事处,同时提交《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汇总表》。

所有表格见学院人事处网站。除证书原件外,其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2008年9月2日

河北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及换证申报审批表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汇总表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普查登记、换证粘贴个人相片、身份证复印页

冀职改办字[2008]63号关于在全省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普查登记和换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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