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考正式落下帷幕
目前,江西多地已公布中考志愿填报细则
和招生计划表
发布哥不完全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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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
近日
赣州市教育局发布2024年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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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志愿填报时间
赣州市2024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1日8:30至6月24日21:00,填报时间期间系统全天开放。
02
志愿填报方式
全市统一使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招生平台网址:https://zkzz.jxedu.gov.cn。首次登录时需要输入个人的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
03
志愿填报密码
个人初始密码获取途径:一是学校从招生平台获取初始密码并发放给考生。学校必须据实准时发放,不得扣留或对外泄露考生密码,发放时需考生签字确认,签字单统一存档备查。二是考生凭报名序号在“赣州教育”公众号查询初始密码(6月20号开放查询)。三是考生可凭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当地招考部门申请重置回初始密码。考试部门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不办、延办或私自重置密码。
考生凭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重新登录,才能正式填报志愿。密码归考生使用,由考生保管,由考生负责,不得泄露给他人,修改后的密码只有考生自己知道。
04
志愿填报模板
全市统一志愿填报模板。分四个录取批次,每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下:
(1)提前批。两个可选志愿,均为单志愿,每志愿最多选报1所学校。志愿1为零批次统招,用于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赣州中学、赣州三中面向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以下简称“五区”)招生。志愿2为提前批统招志愿,用于赣州中学(红色班、宏志班)、赣州一中(阳光班)、赣州三中(宏志班)、赣南师大附中(人文科技班)、赣州六中(创新实验班)、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面向五区招生。本批次仅供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区、南康区、赣县区等五区考生填报,其他县市区不使用。
(2)第一批统招,设三个志愿。
(3)第一批均衡,设二个志愿。
(4)第二批统招,设三个志愿。
特长生及其他不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的按学校公告报名。
第一批统招、第一批均衡和第二批统招使用志愿的个数、各志愿性质与使用方法等,由各地教育招考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制定。考生要密切关注本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计划及录取方案等。
中心城区第一批统招和第二批统招3个志愿设置为平行志愿,第一批均衡2个志愿设置为梯度志愿,详情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印发的相关招生方案。
05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提交成功,志愿方有效。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上网查询与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招生管理平台自动关闭,关闭后不能补报和更改志愿信息。填报后,考生一定要再次登录查询填报结果,确保已上传且存贮。
(2)考生要及时通过赣州教育官网和官微的《中招指南》专栏查阅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及职高)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收费标准及咨询联系方式等,不要轻信他人蛊惑或道听途说而上当受骗。要根据自己的平时成绩、兴趣爱好,综合家庭经济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升学渠道。
(3)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认识志愿填报的重要性、严肃性与权威性。各地各校将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未填报志愿的不参与投档录取,已投档录取的不得退档、不得改录,不得参与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对跨城区(如南康区、赣县区考生到主城区)就读的考生要充分了解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高招优惠政策(户籍和学籍必须连续三年在同一专项实施县)。
(4)考生需要在学校机房填报志愿的,相关学校必须周密组织安排,切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往返途中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考生要服从老师安排,遇到疑难问题或含糊不清的可请教老师,结合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严禁任何人干涉、限制、包办或篡改考生志愿。不得限制考生选报提前批志愿或其他经批准允许跨城区招生的学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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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
近日,
九江市中心城区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规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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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九江市中心城区(仅指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市中心城区实际,市教育考试中心制定了《九江市中心城区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规则》。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一、志愿填报时间
九江市中心城区(仅指浔阳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1日8:00至6月24日18:00,填报期间系统全天开放。
二、志愿填报方式
市直考生使用“九江市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网址:http://120.79.249.8/Login.html。首次登录时需要输入考生个人账号(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
三、志愿填报密码
个人初始密码获取途径:一是学校从市考试中心获取初始密码并发放给考生,学校必须据实准时发放,不得扣留或对外泄露考生密码,修改密码后忘记密码考生由学校统一上报考试中心获取密码。二是考生可凭身份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市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查询密码。建议由学校统一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查询密码。
考生凭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重新登录,才能正式填报志愿。密码归考生使用,由考生保管,由考生负责,不得泄露给他人,修改后的密码只有考生自己知道。
四、志愿填报模板
九江市中心城区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共分三个批次,每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下:
(一)重点高中定向生志愿和均衡生志愿
重点高中定向生和均衡生各设3个志愿:
1. 重点高中定向生志愿可填报九江第一中学、九江市同文中学、九江市第三中学、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农村班、九江外国语学校重点班、九江七中重点班,重点高中均衡生志愿填报九江第一中学、九江市同文中学、九江市第三中学。
2. 重点高中定向生、重点高中均衡生必须填报3个志愿且不能重复,否则志愿无法提交。
(二)一般高中志愿
1. 一般高中志愿可填报九江一中八里湖校区、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九江外国语学校、九江六中、九江七中、九江实验中学、九江市金安高级中学、九江市博雅高级中学(民办)和九江市晨光中学(民办)。
2. 共设9个志愿,可全部填报或选填几个志愿,但不能重复,也可不填报。
(三)职业高中志愿
职业高中设1个志愿,可填报九江科技中专等中职类学校,也可不填报。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中专及其中高职对接志愿在省高中阶段招生平台填报,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批次均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录取。
五、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并提交成功,志愿方有效。填报后,考生一定要再次登录查询填报结果,确保已上传。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上网查询与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自动关闭,关闭后不能补报和更改志愿信息。
2. 考生和家长要充分认识志愿填报的重要性、严肃性与权威性。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参与投档录取。
3. 考生需要在学校机房填报志愿的,相关学校必须周密组织安排,切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往返途中交通安全和饮食安全等。考生要服从老师安排,遇到疑难问题或含糊不清的可请教老师,结合自己的判断做出选择。严禁任何人干涉、限制、包办或篡改考生志愿。
4. 特长生及其他不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的按学校公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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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
近日
萍乡市教育局公布了
2024年萍乡高中阶段招生计划
萍教发〔2024〕10号
关于下达2024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公共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学校:
经研究,现将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1. 强化招生计划管理。各县区教育局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普职协调发展,科学编制本地计划,不得超计划、超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超大班额限定标准(不高于55人/班)安排学校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确定报送的招生计划,最终核定各县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数,未经备案不得擅自公布,一经确定备案数不得擅自超录,违规超录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扣分。
2. 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萍教考〔2024〕3号),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各招生学校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建立招生范围、计划及结果公示制度,各地各校要及时公布招生计划等消息,广泛宣传和解读国家助学、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
4. 严格规范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学校要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报考要求、专业测试要求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要求等,要及时公布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确保规范有序透明,公平公正公开。各地各校自主招生方案要于6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审核后统一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自主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5.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萍教基字〔2024〕21号),按照就近、划片区入学原则,严格按班额控制招生规模。
附件:
1. 萍乡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 萍乡市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萍乡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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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
景德镇市2024年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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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景德镇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录取
1。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
202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普通高中招生1687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2410人。根据年度目标管理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我们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了分解,分解后的招生计划见附件一。
市直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划定;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教体局划定,报市教体局审核。
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
五年制高职和高专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2。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1)师范定向类
师范定向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对本县(市、区)的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及面试、体检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明确需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已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
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男女性别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申报招生计划,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2)普通高中类
①坚持属地招生。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县域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城区普通高中(含市属高中、高校附属中学)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市直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市、区)各普通高中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突破。
②市直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1。重点高中统招
2。昌河中学人文实验班
3。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
4。重点建设高中录取。
5。一般高中(特色班)录取。
③普通高中均衡招生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均衡招生;乐平中学、乐平三中、浮梁一中、昌江一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其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实行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对象: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市转学及外校借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参照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占所在辖区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另行下达。
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只分配本校的均衡招生计划。昌河中学原则上不分配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均衡招生计划。
县(市、区)所属省重点高中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按比例分解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均衡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原则:符合享受均衡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在初中学考报名时通过网上填报重点高中的均衡志愿才能参加均衡招生。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并填报相关省重点学校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如未按志愿录取到重点高中的统招,则可按照学校所分配到的均衡招生计划及填报的均衡招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均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均衡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下降90分划定。县(市、区)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自行划定。
城区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景德镇市第十六中学不参与调剂录取),其中50%的计划在一中、二中、五中、十三中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另外50%的计划在除以上学校外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招生条件且填报了相关省重点高中均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④科学编制计划。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加强本区域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目标、普职协调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报省教育厅,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
⑤规范自主招生。各县(市、区)要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可以选择部分特色办学相对成熟的学校,分配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制定自主招生办法,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招生,主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特长表现,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符合学校特色、低于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今年我市景德镇市第四中学(外国语学校)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20名,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由县(市、区)自行公布。
⑥规范随迁子女招录。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教体局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学生分数、本地录取分数线等制定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⑦严格落实学籍管理规定。各县(市、区)学籍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督促指导所有学校在春、秋季开学后定期核查学生入学、返学情况,规范办理学籍异动、流转等业务,确保“人籍一致”。严禁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收取借读费。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对没有平台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超计划招生。未注册初中学籍的,不得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注册高中学籍。
⑧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3)中职类
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鼓励考生报考职业教育学校。各职业教育学校要宣传办学优势,挖掘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完成招生任务,争取使我市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
①全省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编制下达;省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自主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和省教育厅;市、县属中职学校三年制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普职招生规模,分县(区)或分校下达;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②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其中,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及其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中专)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高中(中专)中高职对接录取工作由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管理平台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应在管理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③省中招委划定全省初中起点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审议全省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④2024年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高专)和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录取至五年制高职(高专)、普通中专中高职对接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
⑤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管理平台,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⑥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⑦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
⑧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⑨职业高中录取时间和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优惠政策
根据省中招委文件精神及我市的实际情况,优惠加分政策如下:
1。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具体规定执行。
4。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2004〕192号)具体规定执行。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7。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8。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9。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文件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或市教育考试中心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其他事项
1。我市城区仍坚持重点高中不兼报的原则,报重点高中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考生也可直接报考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或职业高中。
2。已录取普通高中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如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的录取资格,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只能录取职业高中。
3。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在不违反省、市中招政策的前提下,由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教体局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4。凡于2021年通过第一志愿和电脑派位后调剂录取到三中、四中(外国语学校)、十七中、二十中、十二中(昌南学校),且在上述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时按录取线降 10 分录取市直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其他情况一律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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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
近日
新余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发布
一起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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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开始,报名参加新余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需采集学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按照招生工作规定,本次普通高中、中职招生,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各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和县、区招生。
严格执行省定班额标准,拟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规范高中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库数据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
实行普通高中限时招生管理,市招生考试机构于6月28日之前向考生、社会公布学考成绩,8月31日之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整个录取信息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上进行管理。
今年,我市重点高中计划招生4580人:
市一中1150人;
市四中1150人;
新钢中学1000人;
渝水一中1000人;
北师大新余附属学校280人。
重点建设高中计划招生500人:
市九中500人。
一般高中计划招生数待定:
市二中500人;
市三中550人;
市六中500人;
市十六中550人;
渝水二中300人;
罗坊中学150人;
新余市实验中学750人;
东旭学校待定。
分宜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300人,具体由分宜县教体局分配,报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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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
鹰潭市2024年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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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严格实行属地管理,未经市教育局同意,各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市)招生。
实行普通高中限时招生管理,市招生考试机构于6月30日前向考生、社会公布学考成绩,8月31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整个录取信息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上进行管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检索投档录取。
同时,要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取库数据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学校相一致。
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2723人:
01
贵溪市5340名
贵溪市第一中学2000名;
贵溪市第四中学350名(含特长生75名);
贵溪市实验中学1000 名(含特长生20名);
贵溪市奥科高级中学590名;
贵溪市九兴高级中学200名;
鹰潭市象山中学900名;
贵溪市晨阳高级中学300名。
02
余江区3363名
余江区第一中学1250名;
余江区第二中学450名(含特长生130名);
余江区城北学校383名(含特长生100名);
余江区桃李学校350名;
余江区云锦高级中学300名;
余江区金林学校250名;
余江区双语实验学校380名。
03
市本级4020名
鹰潭市第一中学1220名;
鹰潭市田家炳中学800名(含特长生300名);
鹰潭市中山学校400名;
鹰潭市育才高级中学400名;
鹰潭市立德高级中学400名;
鹰潭市南方外国语学校250名;
鹰潭市信江中学550名。
2024年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9日—28日。考生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学校应认真指导学生理性、自愿填报志愿,不能包办代替,志愿应由考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填报。
抚州
事关高中招生!
抚州市教体局最新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市属学校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范高中招生的规定为依据,本着“以生为本、科学选材”的招生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市属学校高中招生管理,充分尊重考生意愿,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招生。
二、招生原则
市属公办学校高中录取按在计划数内先录取均衡再录取统招原则进行。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下同)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和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按照划定的分数线执行;市属民办学校高中(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下同)招生按照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招生计划
严格按《关于下达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抚教体规建字〔2024〕8号)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今年,市教育体育局下达市属公办学校高中面向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以下简称三区)招生总计划5330名,其中统招计划(含均衡)共5040名(抚州一中1300名、临川一中1430名、临川二中1430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880名),各招生学校统招计划的70%作为均衡招生计划共3528名(抚州一中910名、临川一中1001名、临川二中1001名、临川一中高新校区616名)分配到各生源学校。
抚州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在统招计划中分别拿出40名(共120名)用于招收有意愿参加科技特长培养的学生;外语、体艺特长生计划共290名(抚州一中100名、临川一中35名、临川二中155名)。
市属民办学校高中招生总计划2900名(中阳一中1000名、中阳二中1200名、抚州创新实验学校700名),其中中阳一中、中阳二中和抚州创新实验学校分别拿出100名、200名和50名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除市属公办高中学校以外的学生,录取分数线参照市属公办学校高中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按市属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收费);抚州创新实验学校拿出150名计划,用于招收高新区所属生源学校的学生,录取分数线参照临川区属公办学校高中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按临川区属公办高中收费标准收费)。市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及市属公办高中分配到初中生源学校均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四、录取分数线
(一)统招分数线(以下简称统招线)
根据三区报考市属公办高中的学生初中学考成绩,按统招计划(不含均衡)1:1比例划定。
(二)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均衡线)
在统招线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均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推进三区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特别是帮扶区属农村初中学校更好地完成均衡招生计划,三区所属城区初中和市实验学校初中划定的均衡线略低于面向市属高中所属学校初中划定的均衡线;三区所属农村初中的均衡线略低于所属城区初中划定的均衡线。
市第二实验学校考生(仅限2021年秋季至2023年秋季一年级至八年级入校的学生,下同)和2023年从抚州市实验学校分流到抚州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的考生,录取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时均衡线参照区属农村初中划定。
(三)外语、体艺特长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不低于均衡线的70%划定。
五、志愿设置及填报
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实行“公民同招”,将民办学校纳入市属和临川区属公办学校批次同步招生。
(一)志愿设置
抚州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招生设置三个“科技特长班”平行志愿(科技特长A、科技特长B、科技特长C),市属公办学校高中招生设置一个均衡志愿,市属学校高中招生设置三个统招平行志愿(统招志愿A、统招志愿B、统招志愿C)和两个征集平行志愿(征集志愿A、征集志愿B)。
(二)志愿填报
抚州一中考生只填报(在统招志愿A栏中填报,下同)抚州一中一个志愿,临川二中考生只填报临川二中一个志愿;临川一中和临川一中高新校区考生选择填报临川一中或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其中一个志愿;中阳学校考生选择填报抚州一中或中阳一中(统招)其中一个志愿,中阳初级中学考生选择填报临川二中或中阳二中(统招)其中一个志愿;市第二实验学校考生只在统招志愿A栏中选择填报市属学校高中其中一个志愿。
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考生在市属公办学校高中选择填报一个均衡志愿,在市属学校高中选择填报五个统招平行志愿(统招线以下均衡线以上考生临川一中、临川二中志愿无效)。
市实验学校(含曾巩校区)、市第二实验学校、抚州创新实验学校和三区所属学校有意愿参加“科技特长班”培养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抚州一中、临川二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三个“科技特长班”平行志愿(三个志愿必须填满且不能相同,否则该志愿填报无效)。
市实验学校和临川区、抚州高新区所属市中心城区学校以及孝桥中学和崇岗中学考生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两所学校中选择填报一个均衡志愿,在抚州一中、临川一中高新校区、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五所学校中选择填报三个统招平行志愿(三个志愿可以不填满,但不能重复,重复志愿无效,下同);临川区、东临新区所属上顿渡城区和农村学校(不含孝桥中学)考生在临川一中、临川二中两所学校中选择填报一个均衡志愿,在临川一中、临川二中、中阳一中、中阳二中、抚州创新实验学校五所学校中选择填报三个统招平行志愿。
在“科技特长班”、均衡和统招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其剩余计划数,同时开通志愿征集通道。凡未被录取且考分达到市属公办学校高中均衡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可填报的统招志愿学校中选择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填报两个征集平行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属和三区所属学校考生同时可在县区属学校高中批次志愿中选择填报市属民办学校高中志愿,不再单独设置市属民办学校高中批次志愿。
(三)填报时间
志愿填报时间:6月28日至30日。
六、录取办法
市属学校高中各批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先进行“科技特长班”计划录取(统招线以上考生方可录取),其次进行招生学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均衡计划录取,以上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与统招计划合并为统筹计划(含抚州一中分配给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初中的均衡计划转为抚州一中统筹计划;临川一中高新校区分配给抚州一中初中和临川中阳学校的均衡计划转为临川一中高新校区统筹计划;临川一中分配给临川二中初中和临川中阳初级中学的均衡计划转为临川一中统筹计划;临川二中分配给临川一中初中的均衡计划转为临川二中统筹计划),再统筹计划录取。
(一) 分批次录取
提前批次录取。市实验学校(含曾巩校区)、市第二实验学校、抚州创新实验学校和三区所属学校考生“科技特长班”录取,同一考生以科技特长A→B→C的顺序择优录取。(市属学校高中本校生源由各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和意愿组建“科技特长班”)
第一批次录取。市属初中学校均衡线以上(不含市实验学校和从市实验学校分流到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的统招线以下考生)在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统招志愿A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市实验学校和三区所属学校均衡线以上考生,按先录取均衡再录取统招原则,依据考生均衡志愿和各招生学校分配到各生源学校均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未被录取则自动转入统筹录取,同一考生以统招志愿A→B→C的顺序择优录取。
市实验学校曾巩校区统招线以下均衡线以上考生按有效平行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同分导致超出计划数时,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符合政策照顾优先录取条件的;
(2)按地生等级成绩A→B→B(补)→C→C(补)顺序录取;
(3)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总分,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4)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的顺序比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均衡线以上且填报了征集志愿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同一考生以征集志愿A→B的顺序择优录取。
考生一旦录取不得放弃,如自行放弃则取消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特殊原因需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考生,凭符合资格的材料到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改录手续。
(二)外语、体艺特长生录取
外语、体艺特长生由各招生学校自主招生,自定招生方案于6月19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七、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宣传教育阵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招生政策相关内容宣传,宣传到每一所学校,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招生政策知晓率。学校招生对外宣传材料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发,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对外宣传。学校不准派人到区外和市外进行违规宣传活动,严禁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虚假宣传和对比性宣传,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
(二)市直学校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认定以市教育考试中心当年初一录取名单并建有学籍(含在市教体局基教科办理了正常转学和休学手续)为依据确定。
(三)临川区、抚州高新区和东临新区要严把所属学校学生报考资格关,学生必须在电子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初中学考,各生源学校严禁接纳无初三(含往届)电子学籍学生报名初中学考,无电子学籍学生作为社会类考生,由各区教育考试机构组织报名,不享受均衡生录取待遇,作为历届生处理。
(四)各学校要精心指导学生科学填报志愿,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设置障碍,干扰考生自主网上填报市属学校高中志愿,如发现学校或个人有阻碍、干扰考生自主填报志愿行为,将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录取分数线。
(五)招生总计划是最高控制计划,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要严格执行班额标准,严禁大班额编班。
(六)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知和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用各种不正当手段互挖生源或以奖励承诺互抢生源。学生凭市教育考试中心下发的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考报名序号证或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之间不得接纳非本校录取的学生。
(七)开学后,市教体局将组织力量到学校检查新生到校情况,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严格按市招考委、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处理。
附件1:2024年市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2:2024年市属学校公办高中面向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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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
上饶市直属普通高中
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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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饶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上饶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以及《上饶市2012年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上饶中学、上饶市一中、上饶市一中新校区、上饶市二中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数分配如下(见附件),请中心城区(信州区、广信区、广丰区)教体局及时转发至各初中学校并遵照执行。各初中学校必须把分配给本校的均衡招生计划名额在校内公示1周以上。
四所高中的均衡计划分配原则为:按照符合均衡条件的人数比例测算。均衡计划人数不足1人的生源学校实行联校分配均衡招生计划数。均衡计划分配人数不为整数的,小数点后的尾数部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附件1:上饶市直属高中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信州区)
附件2:上饶市直属高中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广信区)
附件3:上饶市直属高中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广丰区)
上饶市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上饶市直属高中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信州区)
附件2:上饶市直属高中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广信区)
附件3:上饶市直属高中2024年均衡招生计划分配表(广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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