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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江苏省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  > 问:省研究生(学历)科研实践创新立项结题审核、结题证明如何办理?

问:省研究生(学历)科研实践创新立项结题审核、结题证明如何办理?

答:

一、准备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省立省助、省立校助)项目结题材料清单:

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报告书中信息填写完整,并附项目负责人导师及本专业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一位须为校外专家;博士生项目至少有一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评审意见,专家本人签字;

2.项目总结报告;

3.申报项目时填写的“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直接打印,不需签字);

4.项目的科研成果清单和证明材料原件(附复印件,所有成果必须江苏大学第一署名单位,项目承担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项目承担人为第二作者)。其中,材料原件审核后交还给项目承担人,项目科研成果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学术论文不作为结题考评材料。

二、结题材料按结题报告书、项目总结报告、项目申报书、科研成果清单及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研究生按上述要求准备,将纸质稿交至一站式服务大厅研究生院窗口(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

四、研究生院将审核结果反馈学生,并出具结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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