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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盐城师范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院校,地处“国际湿地,沿海绿城”——江苏省盐城市。1958年建校,陈毅元帅亲笔题写校名。1999年升格本科,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设有文学院、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等30个教学和研究机构。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2000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拥有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10大学科门类。

自2006年以来,学校与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省内外16所高校联合招收研究生2622人,其中,全日制研究生573人,非全日制研究生2049人,积极为地方教育事业、行业产业培养新时代应用型人才。研究生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毕业生考取中科院、东南大学等高校博士,联合培养工作获得合作高校高度肯定。

多年来,学校坚持打好“师范、沿海、老区”三张牌,积极策应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以服务为己任、以贡献促发展,强化办学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办学水平。面向未来,全校师生员工朝着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目标迈进!

一、培养目标

立足苏北、服务江苏、面向全国,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承担教育、体育、生物医药等行业产业教学、研究、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计划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别为:教育(045100)、生物与医药(086000)和体育(045200)。招生专业领域、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等详见《盐城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各专业全日制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初步报名数据,仅供参考,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②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12月22日。

(二)考试方式

笔试。

(三)考试科目

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四)成绩公布

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照程序申请成绩复查。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须合格方可录取。

(4)复试拟安排在2025年3月-4月进行,具体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

1.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0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取得我校学籍的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2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8000元,二等6000元。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3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绩优异者可根据国家政策申报,20000元/生。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每年按10个月平均发放。

4.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根据研究生所属学院分布在新长校区和通榆校区。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

十一、其他事宜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

(二)为便于考生复习,我校公布了部分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参考书目仅作为复习参考,不作为考试范围。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五)招生过程中,如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生代码:10324

(二)学校主页:https://www.yctu.edu.cn/

(三)学校地址:

通榆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50号,邮编:224002

新长校区: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邮编:224007

(四)联系部门:盐城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15-88233860

联系邮箱:yjsc-zs@yctu.edu.cn

(五)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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