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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

49.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B.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当事人不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9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选项B正确,而选项D错误;既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且本案已经作出裁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就不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此,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9条,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不予执行裁定申请复议,因此,选项A错误。

50.四方公司与海通公司因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判决海通公司胜诉。四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海通公司分立为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B.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C.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不必发回重审

D.仍将海通公司列为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判决,执行程序中再裁定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为被执行人

答案:C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9条,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不必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选项A、B、D为错误选项。

(2004年)

35.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A.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作出民事判决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B.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的生效调解书认定的事实不正确

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

36.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

A.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B.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C.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

D.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答案:A

解析: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包括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BCD属于变更之诉。

37.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C.提起上诉

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

38.蔡某出售伪劣奶粉,被消费者赵、钱、孙、李起诉,蔡某应诉答辩后突然失踪。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缺席判决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9.章某作为马某的债权人,对马某的债务人林某提起代位权诉讼。马某作为第三人对章某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驳回章某起诉

B.判决驳回章某起诉

C.裁定对章某起诉不予受理

D.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答案:A

解析:《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40.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A.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B.可以由原告指定

C.可以由被告指定

D.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必经人民法院认可

答案:A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规定,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当事人协商和法院指定。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

41.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唐某可以提出管辖异议,因为管辖错误将损害其实体权利

C.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诉的当事人

D.唐某不能提出管辖异议,因为唐不是本案的当事人

答案:C

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是本诉的当事人,无权对本诉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如果是受诉法院通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第三人如认为受诉法院对他的诉讼无管辖权,可以拒绝参加诉讼,以原告身份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必提出管辖权异议。

42.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此种情况下甲公司不具有下列哪一种权利?

A.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B.撤回仲裁申请

C.对仲裁协议进行反悔,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

D.请求法院执行仲裁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

答案:D

解析:依《仲裁法》第49条、第50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则仍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依《仲裁法》第62条规定,请求法院执行的是仲裁裁决。而不是和解协议。

43.张某将一串价值10万元的钻石项链存放在某银行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钻石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该银行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但无法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李某提起公诉。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民事案件?

A.中止此案的审理,待李某的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

B.终止审理,告知张某在李某的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C.延期审理此案,不得作出判决

D.继续审理此案,并可作出判决

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①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④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①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④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⑤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⑥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①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②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③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④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故本题用排除法选D.

44.李某与赵某是夫妻。1999年7月,李某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审理该案的书记员两次到李某家送达判决书李某均拒绝接收。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的邻居王某转交

B.书记员将该判决书留置在李某的住所

C.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居委会转交

D.书记员将该判决书交给李某所在地派出所转交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45.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

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

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

答案:C

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之一是所参加的诉讼正在进行。正在进行的诉讼应从何时起到何时止,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从第三人的参加性质看,应从原告和被告确定时起,即从被告应诉起,到诉讼审理终结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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