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湖南省关于成人高校招生的通知,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函授,办学层次为专科升本科,专科升本科学制三年。
上课地点:中国民航大学长沙函授站
中国民航大学长沙函授站地址:湖南省机场集团培训学院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收人员以民航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和安检从业人员为主。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品德良好的民航在职相关人员。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招生文件的规定,全面贯彻实施成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录取依照各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取专业。
第五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所设专业,专业性较强,只招收民航在职从业人员的考生,原则上不对社会招生。凡注明“直属单位”、“委托培养”的专业,社会考生不应填报此类专业。
第六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执行由天津市有关部门核定的金额标准收缴费用。
学费收费标准:专科升本科1600元/学年。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执行,并报相关主管机构备案。
第八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新生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中国民航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市场拓展办公室办公地址:中国民航大学北教六105室。
咨询电话:022-24092559
学校网址:http://www.cauc.edu.cn
电子邮箱:mlc1118@163.com
招生工作监督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纪委办公室
电话:022-24092241
第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民航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市场拓展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