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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于近日制订2025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学位按专业类别(领域)招生。部分专业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涉及专业/类别(领域)名称、学位类别应与培养、毕业保持一致。可在不同门类招生的专业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选择。

二、各专业/类别(领域)设置研究方向,应遵循下列原则。

1.结构性原则。研究方向应是一级学科下归属的各二级学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与二级学科具有明晰的对应关系,应具有明确的学术范围。每个二级学科设置的研究方向数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超过3个,研招办将酌情进行整合。同一专业类别(领域)下,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原则上不与全日制研究方向重合。

2.优势性原则。应保证设置的研究方向在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应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布局和发展方向。

3.特色性原则。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保证该学科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具有或保持学科特色,学科特色能通过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其成果中得到较好反映。

4.服务性原则。设置的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方面,要具有较强的社会应用价值,要能够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的发展。

三、各专业/类别(领域)设置研究方向,其命名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应采用学科性名词,不宜采用课题性名词。

四、各专业/类别(领域)的考试科目。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考试科目组,设有多个科目组的应予以整合,设有可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应根据实际设置唯一科目。统考科目按(附件3)“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统考科目执行,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附件3)“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自命题科目保持一致。同一专业类别(领域)下,非全日制的统考科目与全日制保持一致。学院修改自命题科目,须提前向研招办备案,科目代码由研招办统一编制。2024年报名人数在10人以下的自命题科目原则上不再组织自命题。自命题科目应附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附件4),同时提交该科目不低于4名硕士生导师的命题教师库(附件6),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且未连续三年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命题工作。

五、学科/类别(领域)须按研究方向编列导师(团队)。列名的导师应从招生学院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中挑选。原则上每位导师仅可列名一个一级学科和一个专业类别(领域),列名研究方向不超过3个,与相关评估要求保持一致性。

六、多个学院共建同一个专业/类别(领域),由牵头学院负责,各相关学院充分协商,共同完成目录编制工作,参与单位应提交《武汉纺织大学参与学位点共建申请表》(附件2)。各学科方向需固定符合各类评估要求的导师队伍。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类别(领域)及责任单位见附件1。

七、各专业/类别(领域)目录,须按附件3格式(所有字段信息,如有更新和变更用红色标记),于7月5日之前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提交。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附件:

 附件1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xlsx

 【公开】附件2 武汉纺织大学参与学位点共建申请表.doc

 【公开】附件3 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xlsx

 【公开】附件4 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自命题考试大纲.xls

 【公开】附件5 教学司〔2023〕11号 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pdf

 【公开】附件6 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自命题命题教师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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