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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报考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边金鸾、杜  博

副组长:程大钊、高卫松

成 员:杨晓岚、宋  琼

     学院统筹考虑复试录取、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2023年,计算机学院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47人,其中学硕92人,专硕55人,全日制学硕已接收推免生84人,全日制专硕已接收推免生25人。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如下:

学科或专业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接收推免生数

剩余计划

上线人数

复试比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学硕)

55

55

90

90

315

42

39

3

3

100%

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学硕)

55

55

90

90

315

21

20

1

0

0

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硕)

55

55

90

90

315

4

0

4

1

25%

计算机技术(专硕)

55

60

100

90

360

23

12

11

13

118%

软件工程(专硕)

55

60

100

90

24

13

11

15

136%

人工智能(专硕)

55

60

100

90

8

0

8

10

125%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三、复试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一)复试登记

2023年3月20日中午12:00前,达到我院分数线且有意愿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须加入QQ群“whucs2023硕士招生群”,群号:160768848。考生需按QQ群公告要求进行复试登记。

(二)报到

报到时间为3月22日(周三)上午9:00-中午11:00,所有考生到武汉大学工学部计算机学院B404办理报到及资格审查手续。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籍证明;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学位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面上);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复印于一页纸的正反面);应届考生提供学籍证明截图;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扫描件(复印于一页纸的正反面);

4. 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以上1-4项按顺序整理并装订。

(四)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培养潜力和英语口语等)两部分。

1.专业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3月22日(周三)14:30-16:30。

2.专业考试内容:

学科或专业

专业考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库原理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数字信号处理

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上机测试

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 综合面试安排在2023年3月23日(周四),具体安排见“whucs2023硕士招生群”通知。

(五)成绩核算

1. 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全院所有专业: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

2. 复试综合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 = 专业考试×40% + 英语口语(面试)×15% + 综合面试×45%

3. 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 =(初试总分÷5)×60% + 复试综合成绩×40%

4.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六)录取规则

若考生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按初试科目专业课2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调剂

学院2023年不接受调剂。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其调档函、政审调查表发放、回收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计算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由计算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在学院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或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27-68775536

学院复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

监督联系电话:027-68775311 邮箱:jsjjw@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办:

电话:027-68754125 邮箱: wdyzjc@whu.edu.cn

 

计算机学院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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