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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3年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学校十四五规划及第二个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相关部署,持续推进“五育并举”、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育信息化与数字转型等重点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的探索研究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质量的教学成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包括: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

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3年的研究生教学或教学管理方面的经历,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二)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每一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申报人主持有未结题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不得作为负责人新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鼓励院(系)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管理人员之间合作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教学第一线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青年教师的立项申请。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7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并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审核后确定推荐项目;

(二)2023年7月14日前,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以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汇总发送至研究生院教学研究管理科OA,逾期不予受理;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校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立项建设。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从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申报,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选题应符合《2023年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和《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培育项目目录》(附件2)的要求,申报人可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课程以及自身所从事工作的性质与特点,在指南所列范围内自行设计题目。

(二)项目研究目标明确,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项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三)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

(四)申报项目力求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

(五)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工作,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对初评项目择优遴选上报。

如有疑问可与研究生院教学研究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27-87855613。

 

附件:1、2023年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培育项目目录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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