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本科直博生)在本科就读阶段应取得以下学术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1篇;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
(3)获得国家级大学生竞赛(或相当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招生类别和招生人数
(一)本科直博生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拟招生人数
1
矿业工程
081900
全日制学术学位
2
2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全日制学术学位
2
注:本科直博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硕士研究生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拟招生人数
1
采矿工程
081900(1)
全日制学术学位
2
2
矿物加工工程
081900(2)
全日制学术学位
2
3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全日制学术学位
2
4
地理学
070500
全日制学术学位
1
5
采矿工程
085705(01)
全日制专业学位
1
6
矿物加工工程
085705(02)
全日制专业学位
0
7
环境工程
085701
全日制专业学位
0
注: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申请、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1) 申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按学校有关推免工作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工作网站,查看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申请、复试、录取工作的安排,按要求进行相关申请、复试和录取工作。
(2) 复试:
a、由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组织复试工作;
b、自9月23日起,取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电话:027-87885647,Email: zhwzhxy@163.com ,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咨询录取事宜;
c、9月28日——10月15日,学院审核人员在网上审核申请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d、对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拟录取通知,并签订诚信书。
2.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向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2)复试:学院组织考核,确定录取名单。
四、注意事项
申请者应关注武汉理工大学关于推荐免试工作的最新通知或通告,各时间节点以公布的正式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7-87885647
地址: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南楼404)
邮编:430070
武汉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