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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组  长:麦立强、卢少平

副组长:赵春霞、田  仕

组  员:沈强、陈伟、王涛、范典、刘刚、殷官超、文佐勤、刘凯、周雄

秘  书:陈海霞

二、考试资格

“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官网公示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入围考生名单”可参加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学术学位博士

考核类别为“考核制”的考生要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考核类别为“审核制”的考生要参加面试考核。

1.笔试:专业基础综合,满分10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主要考核知识结构、学术素养和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基本研究方法,不指定参考教材。

必考部分(占40分):材料研究与测试技术

选考部分(占60分):材料科学基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固体物理、材料成型理论及技术、材料化学、生物材料等六个模块,考生按照考试要求任选一模块作答。

2.面试:面试考核专家组对遴选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答辩考核,采取质询答辩的形式,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创新潜质、综合素养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由考生围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研究内容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今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演示文档进行汇报(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和导师团队等信息)。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PPT汇报时间约10分钟,答辩时间约10分钟。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专业英语等方面提3-5个问题(其中包含1个专业英语问题,考生须用英语对专家用英语提出的问题进行作答)。

考核专家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①课题背景(10分):主要评价考生硕士阶段研究领域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对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对课题意义的认识;

②研究基础(30分):主要评价考生已经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已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以及申请和授权发明专利情况;

③专业技能(20分):主要评价考生的专业基础以及综合能力;

④科研潜力(30分):主要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

⑤交流能力(10分):主要评价考生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专业英语掌握情况等。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百分制评价,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3.考生成绩

考核类别为“考核制”考生的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类别为“审核制”考生的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学位博士

1.面试:面试考核专家组对遴选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答辩考核,采取质询答辩的形式,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创新、工程实践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由考生围绕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个人研究内容及取得的工作成果和今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等内容,制作PPT演示文档进行汇报(PPT中不得出现报考导师和导师团队等信息)。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PPT汇报时间约10分钟,答辩时间约10分钟。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专业英语等方面提3-5个问题(其中包含1个专业英语问题,考生须用英语对专家用英语提出的问题进行作答)。

面试考核专家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①课题背景(10分):主要评价考生硕士阶段研究领域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或对所从事工程项目中相关关键工程技术的理解,对研究动态的掌握以及对课题意义的认识;

②研究基础(30分):主要评价考生已经取得科学研究成果或工程技术成果的创新性、已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

③专业技能(20分):主要评价考生的专业基础以及综合能力或工程实践能力;

④工程与科研能力(30分):主要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

⑤交流能力(10分):主要评价考生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专业英语掌握情况等。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按百分制评价,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平均分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考核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核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1:材料现代测试技术

科目2: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进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考生成绩

考生的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4月15日至4月16日进行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考生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该生考核成绩为零,不予录取。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信息确认

1.时间:4月15日8:30--12: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新校区大创园1楼大厅

3.所有考生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参加信息确认: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公章),若前期已提交可不用重复提交。

(3)《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考生在考核前需完成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者不予考核;如考生提供虚假不实证件,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二)笔试

1.时间:4月15日14:00--17: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博学北楼(新4教学楼)1层(具体见现场安排)

(三)面试

1.时间:4月16日9:00--19: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博学北楼(新4教学楼)1-3层(具体见现场安排)

(四)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4月15日14:00--17:00

2.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博学北楼(新4教学楼)1层(具体见现场安排)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考生应及时请本人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实际表现的组织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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