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2019年录取的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申请暑期临时入住较多,本着以生为本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安排临时入住,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2019年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或者是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2、因导师需要安排在校进行暑期科研工作,确实需提前入住的研究生;
3、导师已经为申请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以上条件需全部符合,才可以申请临时入住。
二、申请程序
1、6月24日下午5点前,申请人将《拟录取研究生临时住宿申请表》、意外伤害保险保单提交拟录取学院学工办,各学院学工办审核通过后,根据学院研究生住宿实际情况安排临时住宿,并填写《拟录取研究生临时住宿登记汇总表》;
2、6月25日中午12点前,各学院将《拟录取研究生临时住宿登记汇总表》纸质版报研工部备案,电子版发送到思政科办公邮箱。研工部将临时住宿需求汇总后,报后保处和余区管委会通知物业;
3、相关研究生凭身份证、经学院签字盖章后的临时住宿申请表,找相关物业管理人员办理入住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对申请临时住宿研究生进行认真审核,并逐一与相关导师核实确认,切实安排有实际需求的学生入住,不得安排单人单住;
2、导师是研究生临时住宿期间的第一责任人,需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3、为确保今年新生网上选房工作的顺利推进,暑期临时入住的研究生,需在2019年8月25日前自觉搬离临时住宿的房间,并打扫干净;每位学生需向本学院学工办交100元押金,未按要求打扫宿舍卫生的押金不退还(将用于清洁人员劳务费)。
4、暑期临时住宿费、水电费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5、暑期入住的研究生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违反住宿管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研究生期间入住资格。
6、2019年录取的研究生的行李存放由学院统一协调安排。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余区管委会
后勤保障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