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学院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了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现根据研究生院和医学部下达的实际招生指标,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信息和复试结果及拟初录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药学院教科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药学院教科办电话:027-68759990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3年4月4日
根据《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学院于2023年3月24日完成了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现根据研究生院和医学部下达的实际招生指标,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信息和复试结果及拟初录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药学院教科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期即日起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药学院教科办电话:027-68759990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