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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材料提交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4年(12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材料提交有序进行,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线上依托钉钉视频会议、企业微信会议、腾讯会议等多种网络平台进行视频答辩,答辩程序与线下答辩一致,并全程录音录像。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在线上参加答辩,也可线下集中进行答辩。

二、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

1.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的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

2.学位论文同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机检)和双盲评审2票通过者,否则答辩无效。答辩前,导师应根据论文盲审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修改,完成后方可进行答辩环节。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为5或7人(单数),均应具有高级职称。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其中专业硕士答辩委员必须为相关行业、政府部门专家。

四、答辩委员会秘书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的领导下,协助组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主要有:填写《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表,将硕士学位论文至少提前一周送答辩委员审阅;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准备答辩委员会评语草稿,做好答辩会会议记录,发放表决票(表决票加盖研究生院公章有效),并负责监票。敦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在出席人员名单上签名,敦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答辩委员会评语表上签字。

五、提交答辩安排

为规范答辩管理,请各单位提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包括经教授委员会主席审批后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姓名及论文题目等。研究生院将根据答辩安排指派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观摩。

六、时间安排

1.各单位完成答辩时间:11月30日前;

2.答辩完后,各培养单位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日前将以下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①学位评定材料(仅提交电子档)

②2024届研究生学位评定汇总表

③毕业论文电子版

④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⑤论文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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