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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教学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在即,根据《2022—2023学年校历》安排及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和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各教学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表做好新学期各项教学安排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要求、教学检查与应急处置

1.按照校历安排和《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的通知》要求,获批准返校及入学研究生,9月5日(第一周周一)开始上课,请提前将课程计划表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实行“一院一策”,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提前有序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和相关工作安排,细化教学过程中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教学预案,并进行培训演练。

3.将疫情防控作为教学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为期一月的例行教学检查。各教学培养单位继续统筹协调线上、线下教学管理与条件保障,按照课程教学计划,正常开展教学工作,并组织安排好开学教学检查工作。

4.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做好备课工作,要在课程教学中深入挖掘和渗透思政元素,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确保新学期课程教学正常开展。研究生应严格按课程计划表上安排提前做好本学院或跨学院选课工作。研究生教材原则上应选用近五年出版的教材,超过五年的可作为参考资料。

5.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缺勤的研究生,加强心理状况摸排与干预支持,全方位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工作,可采用课堂教学在线直播或现场录播等方式,提供视频学习渠道,并制定学业帮扶方案,“一人一策”,“一课一策”,开展针对性的学业帮扶和个性化指导,确保每一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上都不掉队。

6.涉及国际研究生的单位,应根据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做好来华国际研究生有关工作的要求,稳妥做好外防输入及疫情常态化条件下来华国际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提前谋划部署本学期境外国际研究生入境返校以及无法返校国际研究生线上教学工作。

二、课程选修与成绩管理

1.各单位要在教室容量允许的范围内开放跨院系选课,有跨学院选课和公共选修需求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或直接联系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进行选课。研究生必须选修《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慕课课程(国际研究生和港澳台研究生除外)。

2.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公共课全校统筹安排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本学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设部分专业课程。

3.开学两周内可办理本学期缓修缓考、旁听及公共英语免修申请,逾期不再办理。缓修缓考、成绩补录、调停课手续到综合事务办事大厅(文理学部当代楼1楼)研究生院窗口办理。

4.请各培养单位教学秘书开学4周内将研究生名单加入相应开课课头,并通知任课教师及时录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第5周系统将关闭更改研究生名单开关,第10周系统将关闭录入成绩开关。

三、课程预警与必修环节

1.各培养单位在10月份之前完成拟在本学期或下学期毕业研究生课程成绩的清查工作,并对未修满课程学分以及未达到其他毕业要求的研究生进行预警,抓紧完成课程学习及有关培养环节要求,并告之做好延期毕业准备。

2.各培养单位在9月底之前完成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3.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要妥善安排研究生的相关必修环节,做好研究生的科研训练、中期考核、硕博连读遴选、学位论文研究指导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全面落实研究生教学各项安排,对教学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准备到位、正常运行。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68754172)。对于教学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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