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第三十八条和《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依规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共计2205人(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以上证件被注销人员将从业资格证交回我局,无法交回的依规自行作废。
如有异议,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3918596
附件1:注销部分经营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9月30日)
附件2:注销部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9月30日)
附件3:注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9月30日)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注销部分经营性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9月30日).xlsx
附件2:注销部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9月30日).xlsx
附件3:注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名单(截至2023年9月30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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