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4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02人)》已于2024年2月8日发布,2024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4年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岗位仅限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其中,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下列三类。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1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仅限招聘单位县市所属村委会(社区)连续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满3年(上述职务年限可累计),取得专科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龄在40岁及以下,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在岗的人员,填写《楚雄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村干部推荐审核表》,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仅限符合招聘条件且有县级及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
(五)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现役军人、现役转改文职人员,下同)随军家属的岗位,仅限符合条件的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可以报考。
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截至2024年2月7日,楚雄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202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生源或户籍认定。资格复审时符合下列4种情形之一即符合户籍条件。①报考人员身份证地址码与岗位要求的行政区划代码相同,如要求楚雄州的岗位,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即可报考;②报考人员具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的;③报考人员父母、父母一方或配偶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的;④报考人员是楚雄州内中学(初中、高中)毕业的。
2.年龄认定。18岁及以上指2006年2月7日(含2月7日)以前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4年2月7日(含2月7日)以后出生人员。其他依此界定。
3.学历认定。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学位证须与毕业证匹配。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情况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凡学信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提供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
4.应届毕业生认定。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毕业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2022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下同)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2022年2月7日以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或目前仍在岗服务、年度考核结论为合格以上档次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入伍,入伍前无工作经历,并于2022年2月7日以来退出现役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义务兵。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不是以最高学历相应专业报考的,可按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认定。
5.专业认定。专业主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限制到门类、大类的岗位,门类、大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限制到类、一级学科的岗位,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限制到具体专业的岗位仅专业符合的方可报考。
因《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仅明确到一级学科,报名资格审核责任单位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明显不具备岗位履行职责所需专业知识的,不予报考。
资格审核责任单位按岗位建立专业审核清单,区分审核通过和审核不通过专业,确保审核标准一致。
报考人员按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以第二专业报考的需有相应毕业证,如持学校发放的专业证(辅修证)要与相应学位证共同使用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按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所载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