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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一、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以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签署《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本人相关信息和上传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省级考试机构依据报考人员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有关证明材料。

三、在之前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有Ⅱ类、Ⅲ类违纪违规行为等被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考须知》中报名地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四、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无效。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报名相关证明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增项专业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记入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公布等。应试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备注:报名流程未完成,请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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