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
招生专业
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
学习形式
招生人数
一志愿
上线考生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备注
法律
(非法学)
035101
全日制
12
0
是
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法律
(法学)
035102
全日制
24
1
是
法学
030100
全日制
20
8
是
具体缺额情况请查阅研招网调剂系统
备注:最终招生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微调,以实际拟录取指标数为准。
二、复试录取比例和复试内容
(一)复试录取比例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0%,以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数为准。
(二)复试考核方式与内容
复试考核方式为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
除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外,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考核民法和刑法专业知识,时间另行通知。
1.专业知识考核(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核内容为法理学、诉讼法学和法学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学生掌握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诉讼法学原理解决实践纠纷的能力。
2.综合能力考核(总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其他与专业相关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质等。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复试总成绩×6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三、复试流程安排
(一)总体安排
1.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远程网络面试的形式完成。
2.我院使用的平台为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