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
枣庄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二)录取原则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一般为1:1。
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1.普通类: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艺体类专业(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艺术类专业(外省):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4.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完成全部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之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三)考生位次
山东省考生:按照所有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顺序排序,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为同分同位次。
其他省份考生按照生源省份规定的规则确定考生位次。
(四)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提供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是日语、俄语。
(五)外语口试成绩要求
没有要求。
(六)转专业情况
我校为学生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转专业限制:艺术、体育类专业不能跨类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升本、春季高考类学生不能转专业;转入学生数不能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30%;师范类专业限制转入。详细规定请登录枣庄学院教务处网站,查看《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七)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情况
我校和韩国建国大学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模式为4+0,全部在枣庄学院培养,部分课程(核心课程、总学时、总学分、课程门数四项均不少于三分之一)由韩国建国大学老师教授(韩语教学,大一开设韩语课程)。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毕业时颁发枣庄学院毕业证、学位证,证书与普通专业学生一样。
(九)毕业生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校建立并完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体系,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定期组织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与上海、深圳、青岛等大中城市的许多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长期的就业合作关系。我校毕业生主要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十)考研情况
2024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考取率达20%左右。
(十一)专升本情况
我校是专升本生源院校及招生院校,符合山东省专升本报考条件的专科生毕业前可以报考我校或外校的专升本招生专业。具体招生规定由山东省教育厅根据当年情况制定。2024年我校普通专科专升本升学率为73%。
(十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入学前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凭贷款受理证明来学校报到。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等完善的资助体系,通过开展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无息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帮扶措施,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三)学费标准
经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我校自2017年起实行学分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由学校在每学年初向学生收取;学分学费按学期收取,由学校根据每学期学生选课情况,在学生完成选课后即时收取。
普通类专业年平均学费4400-6325元左右,艺术类专业年平均学费为8800元左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每年28000元。实际收费金额按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