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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 林业概况 2013年江苏省林业概况

【森林资源】 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林木覆盖面积224.7万公顷,林地面积194.3万公顷,林木覆盖率21.9%,活立木总蓄积8760万立方米;全省有国家森林城市4个(无锡市、扬州市、徐州市、南京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3个、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33个、全国绿化模范单位44个;国家森林公园18个、省级森林公园48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3个,其中国家湿地公园7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1个、省级湿地公园25个,保护以湿地为主的生态系统4.4万公顷。2013年,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全省造林6.91万公顷,实际净增4.53万公顷;推进低效低产林抚育改造,开展丘陵次生林、平原杨树林、绿色通道抚育示范及成效监测,完成森林抚育10.1万公顷;全面完成京沪、宁杭高铁生态景观廊道绿化工程,其中京沪高铁沿线绿化面积8100公顷,栽植树种110余种、425.5万株,宁杭高铁沿线绿化面积1880公顷;深入推进村庄绿化,提升树种多样性和整体绿量,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1050个;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共营建“财富林”、“车友林”、“小记者纪念林”等纪念林486处,新建义务植树基地51个,面积2785公顷;与团省委联合开展“保护母亲河-2013年度青少年植树行动”,组织青少年植树20万人次。【森林资源管理】 规范林地占用征收和林木采伐审核审批,严控林地占补平衡,重点公益林面积比上年增加1.54万公顷。按照林地定额管理规定依法进行林地征收占用的审核审批,2013年全省共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173件,面积896.97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7640.79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率100%。2013年批准采伐林木173批次,涉及单位220家,批准采伐面积4953公顷,批准采伐蓄积19万立方米,其中水利系统采伐蓄积10.6万立方米。加强公益林管护和林地确权发证管理工作,及时下达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推进木材检查站标准站建设,对新沂西郊、高淳区双牌石、句容西郊、溧阳燕山岭、东海牛山等5个木材检查站每站投资40万元用于标准站建设;中央财政投入江苏省木检站标准化建设共5个,即徐州东郊、南通九华、东台范公、宿城区南蔡、泗阳来安木检站。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全省木材检查站管理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木材检查站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木材检查站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木材运输管理,2013年共下发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运输证2.3万本,网上开证约90万份。严抓林业案件查处,2013年全省发生林政案件1569起,查处1559起,查处率99%;刑事立案29起,破案26起,打击处理55人,打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团伙8个,没收木材1123立方米,罚款1424万元,责令赔偿3.8万元,责令补种树木23.3万株,行政处罚1437人次。【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以自然湿地保护率列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考核指标为抓手,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2013年新增受保护自然湿地面积13.21万公顷,恢复湿地4068公顷,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36.5%。全省新建自然保护小区119处,新建江苏建湖九龙口等省级湿地公园7处,新申报江苏同里等国家湿地公园(试点)5处,3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实施苏州东山东太湖湿地恢复一期工程等18个太湖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流域内恢复湿地912公顷。加强湿地保护项目管理,2013年国家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共计1000万元对南京长江新济洲、苏州三山岛、无锡蠡湖、溧阳天目湖、姜堰溱湖等5家国家湿地公园予以补助;实施苏州市阳澄湖富营养化治理工程、苏州太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盐城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等中央湿地保护基本建设项目。濒危物种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安排2013年绿色江苏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濒危物种保护,鹤类、麋鹿、秤锤树、宝华玉兰、银缕梅、榉树、金钱松、河麂等江苏省内有自然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状况逐步缓解。推进陆生野生动物、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林木种质资源三项资源调查。开展江苏省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外调查,完成了沿海湿地、洪泽湖、连徐黄淮平原等苏北3个地理单元的野外调查工作,主要调查对象是两栖爬行类动物、夏季鸟类和兽类,开展河麂和鹤鹳类两个专项物种调查工作。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安排2013年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用于各市级以上救护中心建设,加强对各地救护中心的指导监督,规范救护收容程序,2013年全省各地共救助珍稀濒危野生动物1000余只。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种群持续增长,麋鹿种群数量达到2027头,其中野生种群达到205头。加大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安排2013年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用于宜兴龙池、句容宝华玉兰、吴中光福、连云港云台山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续建工程。建立《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相关配套制度,2013年3月,印发《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积极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南京海关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的合作备忘录》关于移交机制的相关规定,2013年6月,南京海关向江苏省林业局移交了其近年来没收、收缴的象牙、羚羊角、鳄鱼等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共计2008件、160公斤。以H7N9禽流感为重点,严抓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落实日报制度和疫情零报告制度,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013年度江苏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2.04万公顷,同比上升3.2%,属于偏重发生年份。林木病害发生1.07万公顷,同比下降14.4%,林木虫害发生10.97万公顷,较上年上升6.2%。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92%,成灾率1.2%,防治率85.4%,无公害防治率84.1%。2013年全省松林面积约6.67万公顷,疫情发生面积9973公顷、比上年同期下降3.4%,病死松树17.4万株、同比下降17.9%,连续九年实现发生面积与病死株数“双下降”,全省新拔除七里旬街道、谏壁镇、丁岗镇、西渚镇、青山镇、月塘乡等6个乡镇级疫点。全省共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及普查面积6.67万公顷,综合防治1.33万公顷,其中清理除治1.03万公顷,累计清除病死树及衰弱木25万株,灭虫处理病材3万吨,销毁病枝梢6万多吨。美国白蛾快速扩散蔓延态势得到遏制。全省美国白蛾发生面积4.34万公顷,疫情涉及连云港、徐州、盐城、宿迁、淮安5个省辖市、26个县(市、区)、335个乡(镇、场)、2871个村(居委会),新增盐城市的射阳县、阜宁县2个县级疫区。全省全年美国白蛾疫情监测面积146.7万公顷,监测覆盖率达90%,监测准确率85%以上,防治面积累计超过20万公顷次,其中飞机防治12万公顷次。受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2013年全省杨树食叶害虫发生范围广、危害重。全省以舟蛾为主的杨树食叶害虫发生危害6.01万公顷,成灾面积比往年大幅增加,第一代以轻度发生为主,第三代、第四代均暴发成灾,第五代在局部地区形成危害。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大面积成片林(农田林网)、长距离绿色通道的杨树树叶被吃花,局部被全部吃光。全省杨树食叶害虫综合防治面积13.33万公顷次,其中飞机防治8万公顷。杨树食叶害虫防治率达98%,无公害防治率达82%。全省杨树食叶害虫危害灾害得到全面控制,受灾范围有效压缩,危害程度大幅降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省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管理办法》,加强国家级、省级中心测报点建设管理力度,提升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水平。落实林业有害生物疫情信息周报和月报制度,启用“林业有害生物信息报告和管理系统”,实现监测预报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全年各监测预警点累计发出林木病虫情报400多期,计3万余份,为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提供了科学依据。强化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类造林绿化施工单位和木材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重点监控涉林涉木物流和货运承载车辆,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加工、调运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制品的行为,集中打击无证运输、弄虚作假和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外引种审批及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建设行为,建立和完善检疫案件报告制度和告知制度,对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合作机制,签订了《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合作协议》和《苏浙皖赣四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框架协议》。2013年全省共签发《植物检疫证》70万份,受理审批《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32份,组织开展林业检疫执法行动200余次。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中央和省级相关经费对林业有害生物基础设施及专业队伍建设给予了重点扶持,建设完成省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检验实验室,全省三家生物天敌繁育场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新组建林业有害生物专业防治队伍8支,新增省级中心测报点3个,新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标准站12处,为基层配发高扬程车载大型喷雾机械85台,电脑、打印机、相机各40台,其他各类仪器设备360多台。各地积极探索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新模式、新机制。2013年铜山区、贾汪区、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沭阳县、东海县、赣榆县、灌云县等11个县(市、区)组织开展飞机防治美国白蛾和杨树食叶害虫,飞防效果显著。为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和无公害防治,部分市县针对当地林情、病虫情,积极探索无公害综合防治途径,建立无公害防治示范区、示范点,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天敌、生物制剂,选用高效适用机械,采用环保的施药方法,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全过程。【森林防火】 2013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警、火灾28起,过火总面积51.5公顷,受害面积13.7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8‰,控制率为0.48公顷/次,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全省森林防火数字通信系统基本建成,实现全省无线电通讯的互通互联,共安装84部固定数字中继台、59部移动数字中继台,配备背负式图像传输系统13套、单兵背负式图像传输系统36套、3004部对讲机及275个车载台;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为全省森林防火重点市、县(市、区)配发44辆森林火案勘查车,采购100辆护林巡防专用摩托车及扑火装备,配发给林场基层护林员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以水灭火在全省普遍推广,为基层采购配发森林消防水车3辆、水泵及高压细水雾灭火机23台。抓舆论宣传,全省共印发《森林防火条例》1万份、防火宣传资料3.2万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1.8万条,出动宣传车3000余辆次,新增、翻新固定宣传牌1000多块,电台、电视台播放12万余次。江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作的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片在省公安厅举办的“公共安全宣传片”竞赛评比中获得二等奖。开展技能竞赛和演练,锻炼了队伍,增强了实战能力。全省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8次,2013年12月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第四届森林消防技能竞赛;举办各类扑火培训班32期,参加人员2000人次。为提升全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特别是森林防火现代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控制综合能力,江苏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7月和8月举办了苏南地区森林防火现代化建设推进会和苏北苏中地区提升森林防火保障能力现场观摩活动,集指挥调度、队伍营房和物资储备等“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已初具规模,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和镇江等7个森林防火重点市均建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南京市浦口区及高淳区、江阴市、金坛市、苏州市所辖区(市)、镇江市丹徒区,以及连云港市级与云台山景区和南云台林场三级联合建设的11个县级复合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林业产业】 2013年,江苏省林业产值达3608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1.5%,占全国的7.7%。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加快林木种苗工作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林木良种基地面积新增373.3公顷,新审(认)定林木良种20个,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28.67万公顷,产值超200亿元。根据《江苏省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首批认定106家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林业龙头企业典型示范效应。积极搭建林业产业合作交流平台,组织16家企业申报《国家森林标志产品体系认定通用要求》标准编制单位;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第七届国际地板博览会”、“山东菏泽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第六届义乌森博会”等活动,在第六届义乌森博会上有8件产品获得金奖,9件产品获得优质奖,江苏省林业局获得最佳组织奖,江苏省展区获得最佳展台奖,江苏参展企业现场达成意向协议42个,意向协议额2.16亿元。与加拿大艾伯塔省环境与可持续资源发展部联合举办林产工业合作推进活动,达成一批投资合作意向。【科技兴林】 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各类林业科技项目立项85个,颁布一批省级林业地方标准。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8项,“江苏丘陵地区薄壳山核桃良种栽培技术体系的推广示范”、“美洲黑杨新品种苏杨7号高效栽培技术推广示范”2项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项目共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江苏省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推广示范”等6个其他推广类项目申请资金600万元。2013年结合绿色江苏建设科技需求,组织各级林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申报立项省林业三新工程项目66项、省级补助资金2900万元,其中创新成果试验项目2个,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重大集成示范项目6个,财政补助资金940万元;专项示范推广项目54个,财政补助资金1760万元;林业科技培训项目4个、财政补助资金140万元。2013年立项“江苏省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分类技术指标”、“北美栎树播种育苗技术标准”2项省级林业地方标准,审定垂枝海棠嫁接繁殖技术规程、中山杉造林技术规程、草履蚧防治技术规程、杨树立木一元材积表、光叶楮造林技术规程、苏楝1号栽培技术规程、江苏滨海淤长型湿地健康快速评价规范等7项省级林业地方标准。面向基层编制印发林木良种手册、森林病虫害防治手册、沿海造林技术手册等林业实用知识读本。【森林资源】依法治林 2013年5月,召开江苏省林业法规处长会议,规划和部署2013年度全省林业法制工作,对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进行培训。会议要求全省林业法制部门要积极推进林业立法立规,促进林业制度建设;认真执行行政程序规定,稳步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依据《行政处罚法》、《国家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江苏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2013年5月印发《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江苏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和《江苏省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一般程序)》,在全省开展2010至2012年度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评查组共抽查全省13个市县林业行政处罚案卷200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制定《江苏省重点保护和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个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清理江苏省林业局负责运行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共报送行政许可事项35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34项,其中建议下放5项由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森林公安】 规范化执法取得成效。2013年3月13日,江苏省编办批复江苏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处更名为江苏省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对外挂江苏省森林公安局牌子;徐州、常州、连云港、淮安、镇江、宿迁6个省辖市所辖17个森林警察大队加挂所在县(市、区)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牌子,为理顺执法权限打下坚实基础。启动省级执法示范化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江苏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开展了全省森林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评定二级森林公安派出所3个、三级森林公安派出所25个。举办两期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对涉林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培训。全年共查处涉林案件958起,其中刑事案件27起。组织全省森林公安开展代号“天网行动”的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1886人次,办理野生动物案件21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1人。清查整治古玩城、花鸟市场等171处,清理取缔小摊点、小档口、小店面、小柜台等295个,查处涉案定点生产销售企业31家。组织全省森林公安开展“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429处,发放送达整改通知书150余份;查办火灾案件15起,当场制止并教育处罚野外违法使用火源88起。【林业改革】 2013年6月1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意见》提出,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力争到2015年,全省林下经济规模53.33万公顷,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80万公顷,产值突破600亿元。《意见》指出,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是全省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重点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给予立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给予信贷扶持、保险扶持和税收优惠。要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推进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2013年开工511套,基本建成1332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自2010年实施以来,全省已安排改造任务9822户,涉及9个省辖市,22个县(市、区)的45家国有林场,基本建成5820套,其中竣工1542套。【项目资金管理】 省级财政对林业建设投入持续增长。2013年,绿色江苏建设专项资金提高到3.4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4%;做好国家林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投资计划编制申报工作,向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财政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造林补贴、林木良种补贴、森林抚育补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补助、森林病虫害防治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公安转移支付、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油价补贴等补助范围继续扩大,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其中中央财政个人和集体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20元提高到25元。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两期林业产业政策暨林业贴息贷款和一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培训班,对全省各市、县(市、区)计财和林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林业生态文化】 积极组织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市县(市、区)创建,森林文化得到广泛传播。继无锡、扬州、徐州市之后,2013年9月南京市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全省新建10个全国绿化模范市、县(市、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出版《江苏古树名木》画册和名录。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取得进展,青岛世园会“江苏园”建设高质量完成,成为中华园园区示范园;泰兴国家古银杏公园获国家林业局认定,省级森林公园新增4个。举办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形式多样的生态科普知识宣传活动。绿色江苏建设的行动和成效先后在央视、人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等各类媒体上得到广泛宣传,涌现出一批绿化好新闻。全年编发《江苏林业工作简报》43期,编辑出版《江苏绿化》6期。【林木种苗】 2013年5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的出台作为全面加快种苗事业发展、巩固绿色江苏建设成果的具体举措,为江苏省林木种苗事业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增加省级林木良种补贴资金,2013年对全省6个国家级、20个省级林木良种基地和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培育进行补贴,安排补贴试点资金2456万元,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生产条件得到初步改善,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施效果明显。举办了10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人员资格培训班,培训林木种苗从业人员1030人,核发江苏省林木种苗从业人员资格证1030份。修订《江苏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13年9月1日开始实施。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加强种苗质量监管。印发《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品种权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苗木重点产区开展了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及苗木“两证一签”的执法检查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农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意识,打击了各种林木种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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