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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

高学历应届毕业生贷款贴息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萧人社〔2019〕83号)的文件精神,对符合文件规定,同时成功申请人才银行贷款的人才发放贷款贴息。

一、申请条件

2018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来萧创业,或与我区用人单位(指税收缴入我区财政的企业,下同)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且已成功申请首次应届生生活补贴和人才银行贷款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博士研究生,给予三年内最高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

2.硕士研究生,给予三年内最高2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

3.“双一流”大学、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给予三年内最高1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

申请时限:自银行贷款之日起,每还息满6个月即可申请一次贴息。

●特别注意

1.贷款贴息的申请需人才已成功申请人才银行贷款,并按规定返还利息。其中人才申请银行贷款需首先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上申请贷款资格认定,认定成功后,再根据银行要求办理贷款申请。

2.贷款资格认定申请时限为申报人毕业之日起一年内(2019年6月3日(含)后毕业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

3.三年内贴息次数总计不超过6次。

4.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银行贷款贴息与《市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杭人社发〔2016〕261号)就高不重复享受。

5.贷款贴息标准按照申请人与银行签订的实际贷款协议利率执行,最高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

三、申请方式

申请银行贷款资格及贴息通过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http://xsrc.xs.zj.cn/)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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