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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考研住宿

为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加强考研村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秩序,现按学生在考研村的综合表现实行积分量化管理。积分量化(积分量化管理量分细则),即对违反考研村纪律的学生,按着情节轻重,以量化的形式记载,累积并处理。实行量化管理是村民在考研村综合表现的反映,也是考研村管理效果的反映。

 

第一章  村民违纪积分 

学生违纪积分及处理级别:

60分—开除村籍

第一条  考勤管理积分

(一)上课及自修

(1)未经批准者缺课,1学时积1分。

(2)未经批准自习课缺课,1学时积1分。

(3)迟到或早退一次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积1分,超过20分钟积2分,不满20分钟按20分钟计。

(二)集体活动

(1)不经批准私自不参加班级以及考研村组织的集体活动2小时内(含2小时)积1分,以后每增2小时增积1分,不满2小时按2小时计。

(2)有证据伪造事出故意逃避参加集体活动并构成事实者积分加倍。

第二条  课堂秩序管理积分

(一)课堂上吃零食、乱仍杂物积1分。

(二)不经允许不按规定座位就坐,随意走动积1分。

(三)上课喧闹影响他人学习、老师讲课积1分。

(四)上课玩、用手机,听收音机影响他人学习积1分。

(五)上课时与任课老师无理取闹傲慢顶撞老师积20分。

(六)自习课管理量分标准,依据正课标准执行。

第三条  考试舞弊处理积分

(一)考试中夹带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积40分。

(二)考试抄袭者积50分。

(三)考试过程中互相传递纸条、答案、试卷,给他人提供答案、答卷或替他人签卷积50分。

(四)请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积60分。

(五)偷盗试卷积60分。

第四条  公寓管理积分

(一)作习:

(1)不按作习时间起床,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至10分钟(含10分钟)积1分。

(2)晚上熄灯后仍在室内外喧闹、洗淑、娱乐,3分钟至10分钟(含10分钟)积1分。

(3)熄灯后仍用台灯,接打电话影响他人休息积1分。

(二)卫生:

(1)宿舍地面不清扫,脏物不清理,当值者积1分,其他人各积1分。

(2)个人物品长久不清洗、物品摆放杂乱,当事者积1分。

(3)在宿舍内养宠物积2分,并没收宠物。

(4)在楼道、水房、厕所乱倒饭菜、废纸、垃圾等脏物积3分。

(5)从窗户往外倒脏水、扔杂物积5分。

(三)安全:

(1)在室内吸烟、点蜡烛、使用大功率电器积1分并没收物品。

(2)私拉电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积4分并没收物品。

(四)秩序:

(1)不经批准私换房间床位积1分。

(2)本村学生不经允许男女互串宿舍积1分。

(3)不经允许留村外同性人员进住宿舍积20分。

(4)男女混住积50分,发生性行为积60分。

(5)不服从宿管老师管理,顶撞、漫骂或殴打宿管老师积20—60分。

第五条   公共财物管理积分

(一)偷窃、骗取,公共财物按值分别给以纪律处分并没收财物。

(1)50元以下(含50元)积10分

(2)50元至200元(含200元)积20分

(3)200元至500元(含500元)积30分

(4)5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积40分

(5)1000元以上者积50分

(6)有证据证明偷窃、骗取未遂积20分

(二)损坏公物按值分别给以纪律积分处分并处相应赔偿。

(1)100元以下(含100元)积5分

(2)100元至200元(含200元)积10分

(3)200元至500元(含500元)积20分

(4)5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积30分

(5)1000元以上积50分

如有证据证明为恶意损坏在此基础增加一级积分,偷窃、骗取、损坏私人财物同上标准处理。

(三)污损公物按情、按值分别给以纪律积分处理,并处相应赔偿。

(1)过失行为未造成公物实质性破损积1分

(2)过失行为造成公物实质性损坏积2分

(3)污损公物属故意行为,未造成公物损坏的积10分

(4)污损公物属故意行为,造成公物损坏的积20分

(5)在桌面墙面等处乱涂乱画或未经允许在墙上乱钉钉子积1分

(6)污损私人物品依上述标准积分处理

第六条   公共环境管理积分

(一)随意摘踩花草、折攀树木积1分

(二)不按指定地点倒剩饭菜、污水积1分

(三)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积1分

第七条  考研村违纪积分

(一)不经批准在考研村内张贴大、小字报,宣传广告积1分。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集会、游行聚众闹事积50分,造成后果积60分。

(三)在公共场所(如礼堂、教室、图书馆、会场以及其它明确规定不允许吸烟等场所)吸烟积2分。

(四)在教室、图书馆、办公室以及明确要求着装整齐的场所不准赤膊或穿拖鞋,违者每发现一次积1分。

(五)在图书馆大声喧哗或不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管理者积1—3分。

(六)在校园内玩麻将或以其它形式参加赌博积10分,提供赌资、赌具者同等处理积分。

(七)在教学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机房)办公室以及会影响分人学习、工作、生活场所拥抱、亲吻、发生性行为积10—50分。

(八)调戏、侮辱异性,造成被害人名誉和身心伤害积20—60分。

(九)打架斗殴,侵犯人身权利:

(1)捏造事实,制造矛盾用语言或行为挑逗他人造成打架事实未造成后果,积10分;造成后果积20分。

(2)动手打人未造成伤害积10分

(3)动手打人造成轻伤害积20分

(4)动手打人造成重伤害积40分至60分

(5)故意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积30分

(6)请人或花钱雇人打架造成打架事实积50分

(7)以劝架为由偏袒一方促使斗殴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积30分

(8)为他人提供凶器未造成后果积50分并没收凶器,造成后果积60分并没收凶器。

(9)纠集、组织斗殴未产生后果50分;产生后果积60分参与者积30分,主动揭发他人降级积分1—2分。

(十)收看、复制、传播秽物品,如秽图片、书籍、录相、光盘、电视、网页等一经发现积10—20分。

第八条  出入校门管理积分

(1)未经批准夜不归校(第二天凌晨1点钟以后进校门)积20分

(2)有证据有过错但不服从保安管理,无理纠缠、取闹者积10分

第九条  学生在考研村外违法、违纪处理积分

学生在校外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及行为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校园内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学生奖励加分

为激励广大村民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努力考研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进行精神与物质奖励。

第一条   月奖学金制度

1、对一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严格遵守纪律,学习优秀,进行设立奖学金制度:

(1)公共课单科月考排名在全班前三名者可获得奖学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2)公共课单科月考最大进步奖。100元

2、在奖学金评定中给予加分奖历。

加分标准为:班长、舍长加4分,其它村民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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