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域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点依托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学科进行培养,具有深厚的历史传承,实力雄厚,专业体系完整。北京科技大学建校之初,1952年设立金相及热处理专业、物理检验专业及轧钢专业,1954年设立铸造专业,1957年设立冶金物理化学专业,1977年设立金属腐蚀专业。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成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优势特色的一级学科,为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全要素条件。
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依托材料学科特色和优势,发挥行业内的巨大影响力,充分利用企业技术创新实践平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高度国家使命感、社会责任感,能够胜任材料工程领域相关产业技术升级、产业转型、原始创新等工作,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创新型、国际化的工程技术人才。
材料工程主要研究方向有:
(1)先进钢铁材料
(2)新型金属结构材料
(3)高端功能材料
(4)材料服役与延寿
(5)先进制备加工技术
(6)材料基因工程
(7)材料领域的前沿交叉
二、学位类型和培养目标
学位类型:
本领域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学位。培养应用型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
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科技文化素质和敬业精神,以及强烈的国家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在材料工程领域了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重大工程需要,聚焦行业发展前沿,掌握坚实宽广的材料工程领域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以及解决本领域工程实际问题或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能力;掌握解决本领域工程问题必要的实验、分析、检测或计算方法和技术,具备国际视野、敏锐的行业发展判断能力,能够胜任材料工程领域相关产业技术升级、产业转型、原始创新等工作。
三、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最低学分要求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26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5年,最低学分要求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26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模块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备注
公共必修课
5080008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1
硕士生必修
509001X
硕士生公共外语
64
3
1
50800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6
1
2
硕士生必选1门
5080003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6
1
2
公共选修课
5090032
英语实用文体写作
16
1
1
选修
5090033
高级英语视听说
16
1
1
5090034
学术交流英语
16
1
1
5090037
美国社会、历史和文化
16
1
1
5090041
非文学经典英文名著选读
16
1
1
5210001
统计与优化
48
3
2
5210002
计算方法
48
3
1
5210003
运筹学
48
3
1
5210005
数理统计
48
3
2
5210006
数学模型
32
2
1
6210001
数学物理方法
32
2
1
5210007
工程弹塑性力学
48
3
1
5210008
工程中的有限元方法
48
3
1
5240002
计算机软件技术
32
2
2
5240003
人工智能导论
16
1
1
5070001
企业管理
32
2
2
5070002
工程经济
32
2
2
领域核心课
5030261
材料工程安全工程
16
1
1
硕士生必修
5030255
材料分析方法
32
2
1
硕士生选修至少4门
5030256
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I
32
2
1
5030257
晶体结构与缺陷
32
2
1
5030258
材料合成与制备
32
2
2
5030259
材料物理性能
32
2
2
5030239
计算材料学
32
2
2
5030260
材料大数据技术
32
2
2
专业拓展课
选修不少于10学分
素质拓展课
选修不多于1学分
国际视野课
必修1学分
注:对于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汉语和中国概况为必修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外语课不作要求。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按照《北京科技大学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必修6学分)。在学期间,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实践一般应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鼓励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组建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研究生培养团队,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和培养工作。
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
六、学位论文工作
按照《北京科技大学2022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意见》和《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领域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开题报告
鼓励研究生课题应源于材料工程领域的产业技术问题,或具有明确的材料工程技术背景的科研项目或工程技术开发项目。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由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开题报告一次评审未通过者,可申请重新评审一次。
(2)论文中期报告
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4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研究的中期进展报告,由至少3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填入《硕士研究生中期报告及综合考核表》。中期报告一次评审未通过者,可申请重新评审一次。
(3)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答辩由学院或系所组织、集中进行。答辩委员会中至少包括1名院学位分委会委员或院学位分委会指派的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或1名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行业企业专家。导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
(4)硕士生“开题报告-中期报告-论文答辩”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八、科研训练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或发表论文应满足硕士生毕业要求。
九、优秀学位论文要求
1. 研究生优秀论文将研究生论文的科研成果和研究生本人独立取得的科研成果分开进行评价,以研究生本人在解决材料工程领域的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方面独立取得的科研成果作为评价优秀论文的依据。
2. 硕士研究生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应以北京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以学位论文为主要内容,在SCI、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不得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十、关于涉密论文
涉密论文按学校规定《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校发[2021]5号)执行。
十一、学位授予与毕业分离制度
本学科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实行分离制度,参照《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授予学位与毕业分离实施办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授予学位与毕业分离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