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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技术(专科)

一、专业概况

学科门类:医学技术类

专业名称:医学影像技术

专业代码:630403

标准学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基础理论和较熟练的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实践技能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医疗机构从事与医学影像技术和放射治疗技术专业有关的科研、教学和实践工作,也可在医疗设备生产机构从事医学影像设备的研制、功能开发和临床应用等工作。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具有扎实的医学影像技术学、放射治疗技术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医学影像技术和放射治疗技术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质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热爱医药卫生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而奋斗,为医药卫生事业而献身的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心理素质、职业道德和交流与沟通技能;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技能,具有扎实的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知识和独立进行影像诊断仪器设备操作技能,熟悉有关放射防护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3.掌握医学影像设备的基本知识,熟悉各种影像设备的基本结构,有对常见医学影像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的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能运用英语阅读本专业文献书刊。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

   5.具有获取相关信息和知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创新能力;为毕业后的继续教育及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6.掌握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体魄健全,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2.专业核心课程

   医用物理学、人体解剖学、高等数学、生理学、生物化学、断层解剖学、病理学、电子学电路基础、局部解剖学、诊断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机能实验学、临床医学概论、 影像物理学、医学影像设备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介入放射学、超声诊断学、放射治疗技术、放射治疗与防护、超声设备学等。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课程教学(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集中实践两部分,共139学分。

(一)必修课:设35门课程,83学分(1654学时),见表1。

表1 必修课学分分配表

课程性质

课程门数

学时

学分

占必修课总学分比例(%)

公共必修课

14

498

20

24.1

专业基础课

14

672

36

43.4

专业课

7

484

27

32.5

合计

35

1654

83

100.0

 

(二)选修课:需修满10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6学分(需含公共艺术类课程2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

(三)集中实践

1.军事课:军事训练课2周,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2学分。

2.毕业实习:46学分

学生进入毕业实习前要求所有必修课课程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安排毕业实习。

(1)医学影像专业实习30周:放射科12周、CT和磁共振14周、超声4周。

(2)肿瘤放疗科4周。

(3)医疗器械公司12周。

六、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1.成绩考核:所有课程均应进行考核,考核分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并按包头医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计算绩点确定学习质量上的差异。

2.毕业考试:毕业成绩由毕业实习和毕业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毕业实习占30%,由医院各实习科室出科时给出;毕业考试占70%,考试科目及所占比例为影像诊断学20%、超声诊断学20%、介入放射学20%、医学影像检查技术20%、医学影像设备学20%,所有考试科目综合为一张试卷,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学生完成全部学业课程并且考核合格,达规定毕业最低总学分139学分,其中必修课最低83学分,选修课最低10学分(公共选修课最低6学分,其中“公共艺术类课程”需修满2学分;专业选修课最低4学分),毕业实习46学分,符合学校毕业的有关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并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附表:1.教学周时分配表

     2.包头医学院医学影像检查技术专业教学进程表

     3.包头医学院医学影像检查技术专业选修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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