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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教发〔2021〕20号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函〔2020〕450号),在各普通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评审,决定授予辽宁大学侯程程等10369名学生“2021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和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择业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要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省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毕业生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切实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广大在校生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远大理想、发奋学习、勇于进取,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贡献。

附件: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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