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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人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人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昆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由研究生部负责具体指导,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学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与二级学科带头人组成,下设5个二级学科复试工作组。

1.学院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由分管纪检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按照学校要求对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 调剂工作

人文学院2023年将接受部分调剂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 一) 调剂要求

1.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2.必须符合《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备注栏中的相关要求。

3.初试报考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4位为 0501。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国家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非统考科目为2门。仅接受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非统考科目须与本硕士点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 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正式开放,调剂工作预计安排在2023年4月6日以后进行。具体以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放后根据调剂情况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

三、 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复试采取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线下复试)进行,由复试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复试工作于2023年3月24日以后陆续开展,3月25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部及人文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注意及时接收招生工作组的信息,及时加入复试工作群,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四、复试准备工作

(一) 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以差额形式进行。根据各二级学科的招生计划,按照15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额。以申请调剂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其本科阶段的各项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分别确定各二级学科方向复试考生名单。如果第一志愿报名考生不足,将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择优补足。

2.在我校复试名单公布前,已经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不得参加我校调剂研究生复试与录取。

3.复试考生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之后,将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部网站及人文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公布之后,若有考生自愿放弃复试机会,学院将从符合条件的后备考生中按照综合条件遴选补足。

(二)复试通知

人文学院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及 QQ 群等方式直接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故无法及时联系到考生本人,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在复试前提供各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

具体材料要求以《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准。所有审核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或者高清照片形式发送到指定联系邮箱。纸质审核材料于现场复试阶段提交审核。如果纸质材料与此前提交的电子材料不符,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内容、复试环节及成绩核算

(一)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依据《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外语及各二级学科方向专业基础知识的具体复试内容如下:

复试科目

复试内容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英语

口语交际、专业常识问答

专业课程

050101 文艺学

文学基本理论、古代文论、西方文论

中国古代文学、西方文论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语言学基础、现代汉语、古代汉语

古代汉语、现代汉语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史、古代文论

中国古代文论、古代汉语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思潮

文学综合、文学评论与写作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民间文学、民族文学、民俗学

(二) 复试环节

普通考生复试以口试为主,包括英语口试 (约5分钟) 、专业口试 (15-20 分钟) 两个环节,复试阶段全程录音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个科目。具体加试方式以复试通知为准。

(三) 复试分数核算

1.复试分数: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其中外语成绩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同样量化,满分为100分。

(四) 综合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共同构成。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 占50%。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英语口试成绩×20%+专业综合口试成 绩×80%) ×50%

学院将按照各学科方向综合总成绩从高至底排序,排定考生的录取顺序,最 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及时发布。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院 将根据其他考生的综合总成绩排序,顺次递补录取。

七、其他事项说明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提供不实报考资料 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阶段暂不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拟录取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书后, 需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如体检结果不符合我校要求,将 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4.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

kmurw2020@163.com  (用于接收考生复试审核材料)

QQ 交流群:

QQ群1:209720032

QQ群2:237324538

昆明学院人文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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