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首页 >  新的考研政策解读  > 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

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体育法》的修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体育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规范引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体育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1995年8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体育法》,填补了国家在体育领域立法的一项空白,结束了体育事业无法可依的历史,使体育工作走上了依法行政的轨道。作为体育领域唯一的一部专门法律,《体育法》全面反映了党和国家的体育政策,调整规范了我国体育领域的基本关系,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体育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体育法》的引领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现行有效的体育法律规范包括1部体育法律,7部体育行政法规,31部体育部门规章,165件体育规范性文件,269件地方性体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体育法律规范体系,对我国体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新时代体育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加强体育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行方向。体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包括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和体育对外交往等各领域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新征程的开启,对新时代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育领域一些新问题新矛盾逐渐凸显,如体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尚未得到较好满足,各类体育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体育行业监管亟需加强,这些问题都对《体育法》修订提出了迫切要求。

2010年,在《体育法》颁布十五周年之际,体育界、法律界在充分肯定《体育法》作用的同时,认为其中的部分条款已经无法适应我国体育改革发展的现状和实践,提出了修改建议,一些学者也开始着手研究相关条款的适用和新增情形的补充条款。2017年6月,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牵头组织《体育法》修改筹备工作,先后成立组织工作组、研究起草组以及专家顾问组,通过实地调研、专题研究和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着手开展修改工作。2017年11月,体育总局将《体育法》修改初稿提交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2018年9月,《体育法》修改作为第二类项目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明确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社建委)牵头负责。2019年8月,推动《体育法》修改相关内容列入《体育强国建设纲要》。2020年8月30日,体育总局召开《体育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座谈会,再次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2020年11月,《体育法》修改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随后,全国人大社建委正式启动《体育法》修改工作,在体育总局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多层级、大范围调研,深入了解《体育法》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修订的重点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2021年3月19日,全国人大社建委在前期调研等工作基础上,牵头成立《体育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以及全国总工会、中国残联等,并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就《体育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建议。9月28日,全国人大社建委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再次对草案建议稿修改完善,形成《体育法(修订草案)》(共11章,109条),并经委员长会议同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10月19日至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体育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体育法》修订工作,广泛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多次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视频座谈,倾听运动员、教练员等一线体育从业人员的意见,多次和体育总局进行工作层面会商研讨,不断推敲打磨相关条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22年3月23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第201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增至12章,110条)。2022年4月14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体育总局就《体育法》修订工作开展专题调研。4月18日至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共12章,增至116条)。5月16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第202次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共12章,增至121条)。5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体育法》修订草案通过前评估会,对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2022年6月21至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体育法(修订草案)》。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正式颁布。

二、《体育法》修订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体育法》修订的首要原则。修订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修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去推进,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进一步实现党对体育工作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真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体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体育法》修订的价值取向。体育是人民的事业,《体育法》的修订以人民对体育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体育需求,提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