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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涉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等五种专业学位类型。

一、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新疆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周末或寒暑假集中授课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为3至4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符合条件(3)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阶段基础课程,各专业加试课程在复试前公布。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招生专业:

1、非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

01 法学

02 教育学

03 文学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01 教育硕士(各领域)

02 工程硕士(生物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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