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内初班
为不断缩小我区边远贫困地区与较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让广大农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青少年同样享受到高质量的基础教育资源,为不断扩大招生规模的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高班)提供高质量的生源,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参照内高班的办班模式,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乌鲁木齐等8个城市开办新疆区内初中班(以下简称内初班)。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应届小学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4岁(2022年的考生需注意: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籍状态正常,学籍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4.身体健康。
(二)户籍条件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对口生源地有常住户籍(2022年的考生需注意:2019年1月1日以前迁入);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工作调动原因在疆内移居造成户籍地区、迁入时间不符合第五条的,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情况属实,在就读学校报名,按生源所在地录取。
三、办班城市
四、办班学校
1、乌鲁木齐:15中、58中、66中、67中
2、克拉玛依:3中、5中、10中
3、石河子:2中、6中、8中、9中、10中、11中、13中、16中、20中、师范学校
4、奎屯:3中、8中、10中
5、昌吉:州四中、市七中
6、哈密:4中
7、库尔勒:2中
8、阿克苏:4中
9、喀什:2中
10、伊宁:6中、18中
11、库车:3中
12、吐鲁番:实验中学
13、阜康:4中
14、乌苏:5中
15、博乐:9中
16、五家渠:2中
17、阿拉尔:第一师阿拉尔中学
18、铁门关:铁门关第一中学
五、报名方式
考生在就读学校使用“区内初中班测试招生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jzk.gov.cn)。各教育局在考务管理系统中完善所属学校信息,做好考生的报名服务、招生宣传工作。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考生统一在就读学校参加预报名、资格初审、电子摄像、采集信息。考生及家长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字。各学校报名点审核确认考生报名信息并分别提交县(市、区)、兵团师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认提交地(州、市)教育局;地(州、市)教育局、兵团师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统一编排考场。各地(州、市)和兵团师市教育局于规定时间内前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交考生报名信息及试卷征订单。报送数据要确保准确无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二)缴费。按照《关于新疆区内初中班招生收费标准的复函》(新计价费[2004]1103号)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测试费,缴费标准8元/生,其中各地留存7元/生,上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1元/生。
七、教学方式
采取全日制、寄宿制教学模式,对民考汉和汉族学生采取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或单独编班的方式,民考民学生单独编班。
学制三年,教学统一使用汉语言授课,对民考汉和汉族学生使用与当地汉语授课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民考民学生第一学期重点强化汉语教学和补习小学的基础课,以后逐步过渡到与当地汉语授课学校相统一的教学计划。
八、招生录取
内初班主要招收对口地区的农牧区乡(镇)、村小学或贫困、边境县城市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中,少数民族学生占90%,汉族学生占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计划占总招生计划的5%。招生工作坚持向农牧民子女倾斜,不断加大农牧民子女录取比例。各少数民族的招生比例,原则上按各民族的人口比例确定,并对人口极少的少数民族给予照顾。参加内初班报名的学生在当地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内初班摸底测试,由对口办班城市负责预录取,预录取结果报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九、招生范围
区内初中班继续面向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昌吉州(奇台县、木垒县、吉木萨尔县)、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兵团招生。
十、对口关系
采取对口招生的办法,即办班城市对口相应地(州、市)和兵团师市进行招生。其中:乌鲁木齐市对口喀什地区、吐鲁番市和兵团第三师;昌吉州对口所属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一师、第六师;石河子市对口阿勒泰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兵团第三师、第八师、第十师;克拉玛依市对口和田地区、博州和兵团第五师、第十四师;吐鲁番市对口本市;哈密市对口本市、吐鲁番市和兵团第十三师;伊宁市对口伊犁州和兵团第四师;奎屯市对口伊犁州、塔城地区和兵团第七师、第九师;塔城市对口塔城地区;乌苏市对口阿克苏地区和兵团第一师;阿勒泰市对口阿勒泰地区和兵团第十师;博乐市对口博州和兵团第五师;库尔勒市对口巴州和兵团第二师;阿克苏地区对口本地区和兵团第一师;喀什地区对口本地区和兵团第三师。
十一、升学政策
内初班学生初中毕业参加内高班招生考试(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经选拔,成绩达到要求的学生可升入内高班学习,未升入内高班的考生可继续在原办班城市的区内高中班学习,或进入区内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继续享受自治区财政提供的经费支持。
十一、考试科目
语文(民族类和双语班学生测汉语)、数学,每科满分为150人分,总分300分。
十二、区内初中班经常性经费
资助范围:自治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昌吉、哈密、库尔勒和阿克苏8个城市开办新疆区内初中班(以下简称内初班)。2011年新一轮扩招后,又新增喀什、伊宁、吐鲁番、阜康和库车5个城市承担办班任务,办班城市增加到13个。
教职工工资,生均公用经费、课本费、医疗费保险、探亲交通费等由自治区核拨办班学校,不足部分由办班学校所在地财政解决,并每年安排大病医疗救助基金100万元。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000元。
注:
1、达到新疆内初班录取分数线
2、体检合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符合以上三条的考生才会被录取,符合其中一条或者两条的学生不具备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