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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本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订过程及成果分析

放开一大片 管住一小块——《本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订过程及成果分析2012-10-29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核心提示:

统筹专业与职业、专业口径的宽与窄、适应性与前瞻性等关系

通过整合、合并、更名、拆分、撤销等方式,使新目录专业更科学

如何落实高校设置专业自主权始终被作为一条红线牵动神经

近日,教育部正式颁布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本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事关我国高等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的发展大计,涉及数以千万计的大学生的培养和成长以及数以千计的高校的发展,其极端重要性不言而喻。

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颁布的《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已使用10多年。其间,经历了我国历史上高等教育发展最快的时期。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已稳居世界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教育大国。现行《本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对此发挥了巨大的基础性指导作用,提供了本科层次学历学位教育的学科保证。但由于十多年中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也显露出了不少问题。一是由于原目录内只有249种专业,难以适应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大量的“目录外”专业,至修订前目录外专业已达386种,占总数的60.8%,结构显然不合理。二是不少新设专业内涵不够清晰、名称不够规范、区分度小甚至重复设置。三是审批程序比较复杂,评审量大,缺乏研究和宏观把握。四是高校申报专业比较盲目,缺乏计划性,重申报,轻建设,办学质量难以保证。五是《高教法》关于高校依法设置专业的自主权一直未能很好地落实。

教育部及时启动了修订工作,并于2010年9月专门成立了13个专家组。其中,12个专家组分别担负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目录修订工作,1个专家组作为综合组,负责汇总、协调、优化12个学科门类专家组的修订结果,并担负《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的同步修订工作。

遵循

主动适应、科学规范等原则

从修订工作一开始,教育部就明确了本次专业目录修订的指导思想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把握国家的历史方位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同时确立了修订工作要遵循“主动适应、科学规范、继承发展”等基本原则,并要求统筹好“专业与职业、专业口径宽与窄、本科教育与研究教育、适应性与前瞻性、国内与国际、规范与开放”等关系。

这些都为修订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奠定了必要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专家组经过反复研究,确立了总体工作思路和修订方案,主要包括:将融合现目录内和目录外专业于一体,形成完整、统一的新目录;学科门类将严格与研究生学科目录保持一致,专业类将尽可能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相对应;通过整合、合并、更名、拆分、撤销等方式,使新目录的专业更加科学、规范,学科内涵更加清晰;拟将专业进行分类,以适应各类高校的发展需要和个性化需求,体现主动适应、继承发展原则;慎重对待拟“撤销”专业。对不宜继续保留的拟撤销专业,原则上要“给出路”,确保修订工作平稳、有序;在修订《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中,要切实落实高校依法设置专业的自主权,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引导高校重在专业建设,提高培养质量。

力争

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应用性

此次修订工作历时两年时间。其间,教育部召开了数十次座谈会,三次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收到近2000条意见和建议,并反馈给专家组。各学科专家组多次集中讨论修订,其中综合组集中讨论达七次,几上几下,先后形成了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修订二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送审稿》等版本。可以说,本次修订工作是在教育部和高教司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了各级管理部门、高等学校、产业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高校一线教师、专家组等的积极性,集中了方方面面的思路和智慧,体现了本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教育部对本次修订工作的高度重视,使得修订结果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应用性,为正式颁布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修订的专业目录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分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三个层次,其中学科门类12个,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学科门类一一对应;专业类92个,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基本对应;专业数506种,减少了20%。这一结构基本描述了我国本科教育的专业目录框架,反映了我国本科专业发展的历史积淀和主要趋势。与以往不同的是,新目录的专业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基本专业”(共352种,占69.6%),属于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较多、继承性较好的那些专业。第二类为“特设专业”(共154种,占30.4%),是近年来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应人才培养的特殊需求而设置的专业。

改变

原来专业类型名目繁多的状态

此次《本科专业目录》和《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订工作是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经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其中涉及《本科专业目录》的主要成果有:

一是形成了完整、统一、可动态调整的本科专业目录新体系。本次修订工作的一项基本成果是形成了一个完整、统一的本科专业目录新体系,不再区分沿用多年的“目录内专业”、“目录外专业”的概念。另外,由于引入了动态调整机制,可确保其保持完整和统一。新目录在结构上仍分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三个层次,其中学科门类12个(增加了1个),其名称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相应学科门类完全一致,它们决定学位授予的种类;专业类92个(增加了19个),对应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专业506种(减少了129种),是高校招生录取和制定培养方案的主要依据。

二是引进“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概念,专业分类更具科学性。根据专业特性,新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大致分为两类:“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这一新的划分思路较好地解决了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改变了原专业目录存在的专业类型名目繁多、含义界定不清、高校难以把握的状态,有利于高校根据自身目标定位,制定专业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办学特色。

三是基本完成了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对接,有利于高校课程体系的改革和贯通。在原目录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与研究生学科目录衔接不太好,时常听到高校和毕业生在这方面的抱怨和呼吁。这次修订工作一开始,教育部就明确要统筹好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学科目录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一要求,新目录增加了艺术学学科门类,除军事学以外,本科学科门类与研究生学科门类从名称到代码完全一致,从而授予的学位名称完全一致;新目录的专业类数从73增加到92,与研究生学科目录的一级学科尽可能保持一致。这就解决了多年存在的本-研衔接不畅的问题,为学校的学位授予、课程体系设计、本硕连读培养模式、毕业生选择专业方向提供了学科依据,也为各级政府的教育统计提供了便利。

四是整合了重复设置或分布不合理的专业,使内涵更加明确,名称更加规范。本次修订后,专业总数由635种减为506种。经过各学科组的梳理、论证和综合组的协调、优化,采取整合、合并、更名、撤销等方式进行了处理。新目录和原目录相比,专业的内涵更加明确,名称更加规范,专业之间保持了应有的区分度和各自的学科属性,为执行新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奠定了基础。

设计

“备案制”和“审批制”两种方式

《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主要成果有:

一是落实高校依法设置专业自主权,促进高校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在修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过程中,如何落实高校依法设置专业的自主权始终被作为一条红线,牵动着整个修订工作的每一根神经。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国,而且规模趋于稳定,专业目录经过修订已纳入科学规范的轨道,落实高校依法设置专业的自主权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问题是如何落实?如何放权?经过反复研究,对原《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整体设计,提出了“放开一大片,管住一小块”的改革思路,设计了相应的“备案制”和“审批制”两种方式。对已列入目录的所有专业(除少数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所有高校全部实行“备案制”,只对申请设置尚未列入目录的少数新专业实行“审批制”。而且,满足备案的前提只有一条,即经过核实和公示,已具备了设置该专业的办学条件。这就把绝大部分专业和绝大部分高校都“解放”了,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主体地位自然突显了出来。在这种制度下,高校如要设置专业,最需要做的就是创造条件。这样,过去那种盲目申报、广种薄收、重申报、轻建设的无计划状态可望得以改变,高校完全不必“赶场子”、担心“过了村没有店”,进而把设置专业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精力,搞好规划,创造条件,发挥优势,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可以说,确立高校设置专业自主权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亮点。

二是发挥专家作用,借助网络平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形成专业设置新流程。

与“备案制”和“审批制”相配套,新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设计了一整套新的流程,其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是主要方面。为此,教育部专门开设了网络信息平台,除必要的纸质材料外,流程全部在网上流转。同时,对材料申报表重新进行了设计,要求高校重点陈述是否具备开办该专业的条件(市场需求、师资队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实验条件、经费投入等)。高校主管部门审核的重点是确认高校是否确实具备了开办该专业的条件、材料是否真实等。专家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学术方面,重点审核新设专业的名称是否规范、与已有专业的区分度如何、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等。这样,在新的专业设置流程中,主管部门、专家、高校职能清晰,做到“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和信息披露制度,专业设置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经验告诉我们,每一次“放权”改革中,经常会从“一管就死”的极端跳到“一放就乱”的另一个极端,最后不得不把放下的“权”再收回来。新的《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始终贯彻“该放的坚决放”、“该管的大胆管”的思路,设计了“备案制”和“审批制”两种方式,前者属于“坚决放”,放开一大片;后者属于“大胆管”,管住一小块。“放开一大片、管住一小块”是这次改革的核心措施,既“放权”又“调控”,互相补充,相得益彰。与此同时,《规定》还设计了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要求申报学校校长签字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将申报材料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要求专家将审核意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反馈给申报学校并抄送给学校主管部门。也就是说,整个申报和审核过程都是透明的、公开的,其公正性理应得到保证。(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原常务副校长、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综合组组长 叶取源)

(责任编辑:于晓媚(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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