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语文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语文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4.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5.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学位基础课 (12学分)
1、外语(2学分)
2、政治理论(2学分,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3、教育学原理(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2学分)
5、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2学分)
6、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2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 (10学分)
1、语文课程与教材分析(2学分)
2、语文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3学分)
3、语文学科教育测量与评价(2学分)
4、语文学科基础与前沿问题(3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 (6学分)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究(2学分)
2、现代教育技术应用(2学分)
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
4、中外教育简史(2学分)
5、教育政策与法规(1学分)
6、语文学科学习理论与方法(2学分)
7、中国语文教育理论(2学分)
8、比较语文教育研究(2学分)
9、中国古代文学专题(1学分)
10、中国现当代文学专题(1学分)
11、汉语言文字专题(1学分)
12、 文学经典鉴赏 (2学分)
(各培养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加设2-4门课程)
(四)实践教学(8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五、教学方式
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应在中小学建立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成立导师组负责研究生的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教材分析、教学案例设计等。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